一、 采访全体会议
1、 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政协大会开幕会、闭幕会及其他各次全体会议,记者均可凭会议记者证采访。记者可在全体会议举行1小时20分钟前从人民大会堂东门南侧通道经安检进入人民大会堂大礼堂。
开幕会、闭幕会,持二楼记者证的记者进大礼堂二楼会场,持三楼记者证的记者进大礼堂三楼会场。其他各次全体会议,所有持二楼记者证和三楼记者证的记者均进大礼堂二楼会场。
若临时变更,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
2、 开幕会、相关全体会议举行前40分钟,在人民大会堂二楼南侧向记者发放一定数量的当次会议的主要文件。
3、 各次全体会议举行前后,记者可在人民大会堂东门外台阶下(广场西侧路)及人民大会堂大礼堂外进行采访。会前的采访活动应在会议开始前15分钟停止,以确保委员和列席人员按时顺利进入会场参加会议。
4、 举行全体会议时,请提前15分钟入场在指定区域就位。会议召开期间,不要在会场内聊天、接打手机、随意走动,不要进行现场报道和采访,不要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摄影和摄像活动,配合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
二、 采访新闻发布会和记者会
5、 新闻发布会、记者会,记者均可凭大会记者证采访。
上述活动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时,记者可提前1小时从人民大会堂东门进入采访现场。
三、 采访委员小组讨论和驻地委员单独采访
6、 委员小组讨论的采访按如下办法进行:
(1) 除特邀香港、澳门组外,委员小组讨论(政协新闻组通知不开放的活动除外),内地记者可凭会议记者证采访。特邀香港、澳门组的采访,由上述两组安排。
(2) 委员进行小组讨论时,记者在指定位置就座,不要在会场内随意走动,不得约请委员到场外采访,不要随意翻阅及拿取委员及工作人员的各种文件资料和物品,不要妨碍小组秘书的工作,如需帮助请联系所在驻地新闻联络员。
(3) 如委员提出不希望录音、摄影、摄像,要尊重委员意见。
7、 内地记者在委员驻地进行的个别采访按如下办法进行:
(1) 采访活动应在驻地的公共采访区域进行。
(2) 经委员同意进入委员房间的个别采访,需由委员本人、驻地新闻联络员或小组秘书引导。采访结束后,应离开委员房间,不得未经预约串访其他委员。
四、 记者证和采访车证的使用
8、 会议制发的记者证只限本人在会议期间使用;会议制发的车证需固定车辆,一证一车。记者证和车证不得转让。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新闻中心。
举行全体会议时,持内地记者车证的车辆经安检后,可进入天安门广场(由东南口进入,此口禁止步行人员通行)指定停车场。请提前前往,以免耽误采访。
内地记者车证可通行政协大会各驻地。
9、 大会记者证和车证不通行全国政协机关。记者查阅提案请到全国政协综合楼一层第一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1号),咨询电话:66193038
五、 采访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10、 进入各种采访活动现场的记者及所携带的设备均需经过安检。严禁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等管制器具,烟花爆竹、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剧毒、腐蚀性等危险化学品及放射性物品,以及中国法律规定明令禁止的其他物品;不得带入各类高度酒(酒精50°以上),球棒、长棍、锁车棍等长度超过50公分的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以及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要求禁止带入的其他物品,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11、 记者在会场采访时,应遵守会议纪律,服从会议工作人员管理,不要影响或妨碍会议进行。
(1) 会议进行期间,应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不要接听或拨打电话。
(2) 新闻发布会、记者会时,摄像记者和摄影记者的三脚架应安访在指定位置。
六、 其他规定
12、 禁止从事与采访工作无关的活动。
13、 违反本须知要求的记者,由新闻组收回其会议记者证件和车证,取消其采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