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晓宇
人民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尹晓宇)3月9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大会发言。香港律师会原会长刘汉铨作了题为《凝聚广泛共识依法实现香港特首普选》的发言。
他说,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改的安排,2017年将进行行政长官的选举工作。为此,2013年12月,特区政府正式展开为期5个月的咨询,希望多听香港广大市民对普选特首的意见和建议。但有一些别有用心之人连抛谬论,把香港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吵得满城风雨。还有一些外国势力也插手政权,使普选问题变得更加复杂。
近期有人提出了所谓三轨制提名方案,即除提名委员会以外,还要求允许公民提名和政党提名。这是不符合基本法的,是断章取义、误导市民的错误主张。甚至有人提出“占领中环”,其目的是要求普选特首能符合所谓“国际标准”而不是基本法的规定,可以说这是本末倒置。众所周知,香港特区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而不是一个国家或独立的政治实体。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不仅要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而且要对中央人民政府负责,如果行政长官与中央对抗则不可能对中央政府负责。我们坚决反对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规定之外另搞一套,坚决反对漠视一国原则,漠视中央的错误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