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钺锋委员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发言时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但由于种种原因,西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的“不安全”隐患仍十分突出。
李钺锋说,这些隐患主要表现在四个环节:一是工程建设“先天发育不全”,设施安全隐患突出;二是供水工程出现老化、损毁时得不到及时维修改造,持续运行隐患突出;三是农村人饮工程水源普遍存在生产、生活排放物污染,水源安全隐患突出;四是由于大部分工程没有配备检测设备,外部监测尚未常态化,造成饮用安全隐患突出。
为真正让农村居民喝上“安全水”和“放心水”,李钺锋提出建议:一是提高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和地方配套,切实解决因投入不足导致的设施配套不完整的问题;二是把已建工程改造与维护纳入计划,切实解决安全饮水工程设施的可持续运行问题;三是高度重视水源保护规划及建设,切实解决“进水安全”问题;四是加快推进水质监测常态化,切实解决末梢用水安全问题。(记者吴晶晶、孙铁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