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铨委员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发言时说,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改的安排,2017年将进行行政长官的选举工作。我们应该深切地体会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广大市民的充分信任,正确理解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条文、法理依据,并凝聚广泛共识。
刘汉铨委员说,2013年12月,特区政府正式展开为期5个月的咨询,希望多听香港广大市民对普选特区行政长官的意见和建议。但也有一些别有用心之人连抛谬论,一些外国势力也插手政改,妄图使普选问题变得更加复杂。
刘汉铨指出,香港特区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而不是一个国家或独立的政治实体。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不仅要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而且要对中央人民政府负责,如果行政长官与中央对抗则不可能对中央政府负责。我们坚决反对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规定之外另搞一套,坚决反对漠视“一国”原则、漠视中央宪制地位的错误主张。
刘汉铨说,要倡导香港社会遵法、讲法、守法的清风正气,维护香港依法普选、理性务实的良好法治环境,为2017年成功实行普选特区行政长官,巩固“一国两制”和香港的繁荣稳定作出贡献。(记者 孙铁翔、吴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