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09日22:19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手机看新闻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今日下午举行,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北京市副主委汤维建在会上发言。
汤维建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四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即: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这四个“决不允许”,无一不折射出当前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抱怨与不满。就民商事诉讼而言,这些抱怨与不满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诉讼贵”。
“人民群众打官司,不仅一审要交费,二审也要交费;不仅审判获得裁判结果要交费,而且执行兑现裁判内容也要交费;不仅要给法院交费,而且要给律师交费。同时还要花费各种隐形的费用。”汤维建说,这些费用加在一起,对于诉讼标的额小的个人当事人来说是一种沉重的负担。
人民群众到法院打官司,理应不致因经济上的考虑而望讼却步,更不该因为最终走上公堂而倾家荡产。对此汤维建提出三点建议:
一、继续完善诉讼收费制度,制定独立的“诉讼收费法”。建议对行政案件和普通民事案件实行免费诉讼,对生效法律文书进行免费执行,大幅降低商事诉讼和经济诉讼的收费标准,同时完善司法经费保障制度,着力消除司法审判中经济利益驱动因素。
二、司法机关应当严格执行法律的各项规定,使司法惠民、司法救助、司法援助等制度落到实处,不以诉讼标的额大小而选择性执法。
三、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市场,完善律师收费制度,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和机构,规范和限制风险代理制度的适用,使我国的法律服务更加体现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公益色彩。
要努力形成一个严密的诉权保障制度体系,切实使人民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能够打得起官司,使有理的当事人能够打得赢官司,使打赢官司的当事人能够实现其胜诉权益,最终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诉讼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记者 李江雪 邹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