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首页|人大专题|政协专题     热词:历年两会|热搜榜
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专题

政协委员建议:在移民迁出区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2014年03月10日12:55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打印网摘纠错商城分享推荐           字号

近年来,宁夏、陕西、甘肃等省区纷纷实施移民工程。虽然移民已外迁,但由于移民迁出区往往属于生态脆弱区,自我修复生态较难。一些政协委员建议,在移民迁出区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以宁夏为例,为从根本上解决中南部地区群众贫困问题,2001年以来,宁夏先后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中部干旱带县内生态移民和“十二五”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截至2012年底已累计搬迁贫困群众47.75万人,迁出区已退出土地937万亩。到2015年将累计搬迁67.88万人,移民迁出区退出土地面积预计达到1272.1万亩。

移民迁出区往往干旱缺水,自然条件恶劣,立地条件差,如此大规模的移民搬迁、土地退出,若不及时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容易造成大范围、高强度的水土流失。”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姚爱兴说。

姚爱兴建议,依托国家重点生态治理工程,整合林业、农牧、水利等相关生态建设项目,在移民迁出区逐步实施房屋拆迁及废弃物填埋、林业生态修复、草地恢复、水土保持四大工程。迁出区生态修复应坚持以封育自然修复为主,对耕地和宅基地辅以必要的人工修复措施,并根据坡度、降雨量等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宜林则林、宜草则草,以增强迁出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防风固沙的生态功能。

“移民外迁后,土地权属也应进一步明确。”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宁夏区委会主委马秀珍建议,移民实施整村搬迁后,先行封禁,土地由所在移民迁出县(区)收归国有,进行确权登记统一管理,通过划归周边自然保护区、林场管理或设管理站等形式,有效加强对移民迁出区退出土地的管理。(记者 曹健)

(责编:田倩倩(实习生)、段欣毅)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图解两会

热搜词热搜代表热搜委员议案提案

数据来自360新闻

代表委员去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