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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保护耕地保量更要保质

2014年03月10日16:25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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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地不足全球一成 化肥使用却占四成

  ——代表委员建议加快耕地质量保护立法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一台50马力的拖拉机能耕翻12至15厘米厚的土地,而现在,要100马力的拖拉机才能实现,可见当下土壤板结的程度。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盐城市耕地质量保护站站长秦光蔚以此为例,道出了对当下耕地质量的忧虑。

  和秦光蔚一样,不少在基层和学术界工作的代表委员长期以来都十分关注耕地质量问题。在他们看来,加快我国耕地质量保护立法工作十分紧迫。

  不足全球一成耕地用了四成化肥

  近年来,粮食重金属污染事件屡现报端,土壤重金属污染已威胁到粮食这一民生命脉。数据显示,我国耕地面积不足全世界一成,却使用了全世界近四成的化肥,单位面积农药使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

  通过基层调研,代表委员发现,农民一味为了提高产量盲目施肥的现象比较常见。即便是有机肥料,由于含重金属添加剂饲料的大量使用,造成牲畜粪便中超量重金属潜入地下,传递给农作物。

  不仅如此,很多地方用污水直接灌溉农田,有的工业企业把矿渣废弃物倒入农田。重金属污染造成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土壤板结,导致农产品产量与品质下降,对居民身体健康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

  “目前市场上还存在以次充好、以非肥料冒充肥料、以有害工业废弃物为原料生产肥料的现象,肥料总体合格率不高。建议尽快制定出台与肥料相关的法律,规范与肥料有关的各项行为。”秦光蔚说。

  土地修复归谁管?怎么管?

  “虽然我国土地法律制度不断完善,许多法律法规均对耕地质量的保护制定了一定的保障制度,但是若干法律中只有零星的表述,执法权不清晰,不能系统地保护耕地质量。”秦光蔚代表说。

  事实上,目前土壤修复牵涉发改委、规划、土地、建设、环保、财政等多个部门,协调难度大,致使受污染土地修复的成本高、时间长。

  九三学社中央在提交给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的提案中建议,土地污染防治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建议设立土壤污染管治区,由地方政府负责,对区域内受污染土地进行管护、治理,不适合农业种植的限制种植。

  提案说:“在土壤修复过程中,一块地如何才算修复完成,不仅是技术问题,也是法律问题,处理不好就会带来二次污染。因此,建议尽快出台法律防治土壤污染,同时制定土壤修复的国家技术标准,使土壤修复有法有据。”

  秦光蔚则建议,向耕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由环保部门给予处罚。造成损害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一些代表委员呼吁建立土壤污染惩戒制度,将土壤污染治理量化为地方官员考核指标,成为调整产业结构的基本参数。

  保护耕地保量更要保质

  秦光蔚说,在耕地占补过程中,根据目前的“占多少,补多少”这一原则,虽然管得住数量,但是否能管住质量更需要重视。非农建设占用的耕地多为城郊地区的良田沃土,补充的耕地多分布在山区、丘陵或滩涂,肥力低、结构差,难以达到良田熟土的产量水平,实际上等同于减少了耕地面积。

  她说:“虽然国家提出农业部门应当参与补充耕地质量评价,但是由于缺乏必要的抓手,农业部门对耕地质量评价还没有被列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的必要依据。”

  全国人大代表朱逢民对此也深有感触,他说:“农村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不应该为一点眼前利益,牺牲农民的利益、牺牲农业用地为代价,盲目糟蹋耕地。”

  “在坚守好18亿亩耕地数量红线的同时,更要守好质量底线,保护和建设好耕地质量才是保证粮食安全的根本出路。”秦光蔚说。(记者 孙奕、华晔迪、朱国亮)

(责编:张鑫、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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