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11日16:55 来源:四川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去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谢商华就城镇化问题接受了四川新闻网记者采访,并提出“人进城,生活方式也要‘进城’”的观点。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谢商华则更多地关注个体和自由职业者的养老问题,她建议建立个人退休金账户制度。
自由职业者咋养老?
为个人建立可享税收优惠的退休金账户制度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都以单位为责任主体建立,我国还存在人数众多的个体和自由职业者,他们因没有单位,无法参加企业年金。”谢商华解释称,为避免企业年金没有覆盖到的人群退休后的待遇出现较大落差,有必要为个人建立可享受政府税收优惠的退休金账户制度。
税收怎样优惠?
投资阶段免税待遇 领取阶段征个税
谢商华认为,政府应为个人退休金账户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可采取国际通行EET的税收模式,在个人缴费阶段给予个人退休金账户一定额度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投资阶段免税收,到待遇领取阶段再征个人所得税。”
养老金如何保值增值?
通过基金投入到高质量的实体经济中
相对于已建立的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制度,个人储蓄性养老制度建立严重滞后。同时,市场上现有的各种养老储蓄、理财投资和商业保险大多期限较短,有的甚至因投资高风险品种给客户造成巨大财产损失。
因此,谢商华建议,通过法律制度赋予个人养老金具有基金性质,可通过基金公司等专业机构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投入到高质量的实体经济中,实现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
“同时,还应建立个人退休金账户税务注册制和资金支取制,以加强对个人退休金账户的管理。”(侯青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