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4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 今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大会发言人傅莹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的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傅莹在回答记者关于立法质量的提问时说,在做法上,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提高的措施:第一,提高法律的可执行性。在立法当中尽可能规定得更加具体、更加明确,让立法更加精细化。第二,要让社会公众更多地参与我们的立法。比如在审议法律草案的过程中,不仅是初审(第一次审议)时向社会公布,第二次审议之后也要向社会征求意见。第三,我们还增加了一个环节,在法律草案表决通过之前增加了评估环节。比如旅游法,去年旅游法在三审之前,我们就邀请社会各界来评估一下,有一些条文是不是合理、执行性怎么样?这样能让立法的考虑更加周全。第四,增加人大牵头起草和修改的法律草案。比如刚才说到的旅游法,以及去年通过的特种设备安全法,都是人大牵头起草的。同时,对其他部门起草的法律草案,人大也要提早介入,加强协调,这也是落实三中全会精神,能够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的一个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