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08日16:34 来源:北京晚报 手机看新闻
今天是3月8日妇女节,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在天津团参加小组审议间隙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今年上会拟提交的一份议案就和法定节假日有关,“法定节假日应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形式加以确定,不要年年变,”蔡继明简明扼要地概括自己的观点,“现代国家节假日体系或制度是反映一个国家根本价值取向和民族精神状态的风向标,是反映政府与人民、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温度计,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顾名思义,一个国家的法定节假日,也理应由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制定,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来实施。”
蔡继明介绍说,我国迄今为止形成的各种法定纪念日和节假日是由不同机构确定的,如国庆节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决定的;教师节、老年节等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劳动节、建军节、清明、中秋、端午和除夕等则由国务院确定。
“实际上,法定节假日怎么确定和放多少天假,既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承载能力,又涉及各个行业的利益,很难形成人人都满意的安排。”蔡继明认为,只有把法定节假日及其放假天数的权限交给广泛代表民意同时又具有最高立法权力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能更妥善、更公平、更具有公信力地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少数人的偏好与多数人的意愿的矛盾。
在这份拟提交的议案中,蔡继明建议全国的节假日都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规定以立法形式来确定。至于由全国人大或由其常委会来立法确定,由全国人大会议决定。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假日法》,该法实施后,国务院现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立即废止。
蔡继明认为,只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的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才可以避免法定节假日调整的随意性,从而提高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假日法》一旦确定,就不要年年变,可以嵌入每年日历,全国假日办更无需每年拟定全年放假安排,并由国务院下达放假通知了。”
针对常常因发布放假安排而被市民诟病的假日办,蔡继明表示,假日办并不是一个立法机构,实际上是国务院关于旅游的一个协调机构。它每年公布的方案不是假日制度,只是根据国家制定的假日制度具体地安排如何放假,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假日办完全可以取消。(记者 左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