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晶
![]() |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人民网记者 王晶 摄) |
人民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 王晶)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推动我国产业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跃升。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改革发展所要达到的目标之一就是建设创新型国家,政府工作报告对加强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了更加明确的部署,把加强科技创新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何志敏代表表示,我国科技工作者承担的任务十分艰巨,责任重大。国家科技中长期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我国要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现在只有6年多时间了。同时,创新不只在于成果数量的增加,创新本身也有提质增效的问题,要注重提高创新的质量,并把创新产生的效益真正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
何志敏代表对目前存在的制约科技创新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建议尽快制定《职务发明条例》,进一步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内在动力。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完善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提出“鼓励企业建立研发人员报酬与市场业绩挂钩机制,使人才的贡献与回报相匹配,让各类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我国《科技进步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职务发明的知识产权归单位,发明人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奖励(报酬)的基本权利,鼓励企业采取股权激励、奖金分配等措施,企事业单位的研发人员从事技术创新和实施转化的积极性有了提高,但总体上实施的不够理想。由于研发人员处于被雇佣的弱势地位,难以享受到成果转化的收益。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职务发明条例》,确立研发人员与企业之间对成果归属和利益分享的新机制,明确分享程序、核算原则、义务和责任,保护发明创造者的合法权益,也可有效避免因人员跳槽带来的创新成果流失和法律纠纷。
第二:进一步研究出台加强产学研协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接院校科技成果转移的引导政策。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牵头创建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目前的关键点在于企业能否牵头?用什么方式牵头?这就需要建立利益分享机制,要在明确产权归属的法律框架下进行。
第三: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促进“知产”变“资产”。
何志敏代表指出,科技型中小企业总体上仍然面临资金瓶颈问题,其中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克服资金瓶颈的有效方式,应当给与鼓励和支持。如何使“知产”变“资产”,使“知识”变“财富”,这需要金融创新。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提高科技信用贷款容忍度,国家和地方财政互动建立科技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明确国家和地方对商业金融机构的风险补偿比例,解决科技型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中无形资产多、有形资产少带来的商业融资难问题。资源的有效配置依靠市场,但同时需要发挥政府这只手的引导作用,这也是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到的。
第四:要使普惠政策得到普遍落实。
何志敏代表指出,我国近年来出台的鼓励支持企业创新的普惠政策目前在各地和各行业的落实情况还存在差距。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措置,这令他倍感振奋,希望各级政府能够切实落实。
第五:加快研究将研发支出和无形资产纳入GDP的核算方法。
何志敏代表以美国为例进行分析指出,美国去年公布调整后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方法及根据新方法修订后的经济数据。由于新方法将部分研发支出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纳入核算范畴,修订后的2012年GDP总量有较大增加,客观反映了研发支出及其相应的“无形资产”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
何志敏代表建议,我国应当加快研究和建立纳入研发支出和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无形资产的GDP核算统计方法,以及企业将相应的资产纳入固定资产报表,有助于我国企业更加重视研发投入和加强对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研发支出及其知识产权形成的GDP是高质量的,是创新型国家追求的核心的竞争力,有利于我国与美国等国家的GDP进行同口径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