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军
人民网北京3月8日电 (记者蔡军)“建议要加快完善财税法律法规,推进税制改革的步伐。”正在参加全国两会的人大代表、山东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于国安说,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预算报告都提出要完善立法,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习近平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时也强调 ,凡是重大改革都要依法依据,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改革。
“从现在看,很多财税的改革事项,都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都有一个修改法律法规的过程,应尽快提出这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于国安举例说,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要完成这一改革任务,就必须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到目前,中央财政收支挂钩占全国财政支出的48%,山东比重占到56.1%。财力分比结构优化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再比如,完善税收制度方面,三中全会也明确提出税收法定原则,对此很多人理解为就是要把所有的税收条例都上升为法律,我表示不赞同这个观点,我认为相对成熟的税收法条例,应尽快上升到法律层面。”于国安表示,对那些尚不成熟、需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修改完善的条例,则不应立法。否则就容易造成工作被动,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
于国安提出,落实税收法的原则还有一层意思,就是税收的优惠政策,要统一由专门的税收法律法规来规定,在其他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的发展规划当中,不应另行规定税收优惠政策,切实维护税收政策的严肃性和积极性。
“同时,要加快推进税制改革的步伐。”于国安说,我国现在面临着两大任务,一是要大力推进转方式调结构,二是加强和改善基本公共服务。今后财政资金应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把重点放在基本公共服务上来,推进转方式调结构主要还应靠税收政策引导,相对于财政支出政策来讲,税收政策导向性更强,受益面更广,也是最公平最公正的。
“这几年税制改革良好,税政管理也好,都取得很大的成绩,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税制改革的步伐还不够快,特别是税收制度的调节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特别是对高污染业、高耗能等方面税制还不完善,税收征管也不到位,要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尽快完善我国的税制。”于国安表示,要尽快研究出台《环境保护税》,加强对高污染、高耗能等行业的税收的征管,全面取消对这些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不仅仅是增加财政收入的问题,主要是通过税收这个调节杠杆,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生态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