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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会主席梁伟代表:治理乱象须用“重典”

2014年03月10日00:21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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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10日电 (记者 孙红丽) 9日下午,全国人大北京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梁伟作大会发言时表示,要加重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现在不是乱世,但是有很多有法不依的乱象,治理乱象也必须用“重典”,不能让“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这种现象普遍长期存在。

梁伟说,考虑到所处的阶段性特征、新时期的特点和变化了的情况,要使立法、执法、遵守法律在完善社会治理方式和提高国家治理能力过程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他建议,执法要严,违法成本要高,法律才能得到实施。同时,要更加注重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切实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把“社会管理”的提法调整为“社会治理”,梁伟说,这是党的执政方式、国家执政理念的重要调整和完善。“治”更多的反映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特点,是多元主体在党的领导下和政府主导下把全社会各类主体动员起来,共同治理社会。

梁伟认为,法律不应当仅仅是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和管理社会的工具,应当是解决一类社会问题各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社会准则,也是社会实行有效治理的共同规则。法律要把民意凝聚起来,这样对法律的执行、约束力、宣传效果都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他以《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例,条例明确提出共同防治,政府、企业、社会成员在这部法律中负有各自的责任、权利、义务,全社会共同防治,都遵守统一的规则,而不是自上而下的管理,这是很重要的立法思想。

另外, 梁伟建议应当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的工作。他认为,购买社会的服务,是政府提供社会服务同时增强社会活力的很好经验与做法。既转变了政府职能,又培养了社会力量和社会组织,还可以提高服务效率。   

(责编:陈育柱、闫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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