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1日日电 (记者 贺霞)今天上午,“金融改革与发展”专题记者会在梅地亚中心举行,银监会主席尚福林介绍了民营银行的四个个性特点。他认为民银营行的业务重点是服务小微,服务社区功能等等,以完善多层次的银行业的金融服务体系。
尚福林说,试点的民营银行和现在的商业银行,是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就要适用同等的国民待遇,接受相同的监管管理。因为试点,所以还是有一些个性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表现在:
第一,突出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他们要建立完全由资本说话的公司治理机制,也就是说,这些银行要依法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和开展业务,独立自主地去经营。
第二,突出特色化业务、差异化经营,重点是服务小微,服务社区功能等等,以完善多层次的银行业的金融服务体系。
第三,突出风险和收益自担的商业原则,重点是要依法做好风险管控和损失承担的制度安排,也就是说要制定“生前遗嘱”,防止银行经营失败后侵害消费者、存款人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突出股东行为监管。重点是要依据现行的法律和法规,监管银行和股东的关联交易。股东对银行的持续注资能力和它的风险承担能力,防止试点银行成为股东的融资工具。在这些方面,整体上讲,我们还缺乏成功的经验,所以要试点,通过试点以后,再逐步推广。
尚福林主席还介绍,目前开始试点的5家民营银行,分布在天津、上海、浙江和广东。将采取共同发起人的制度,即每家试点银行的发起人不得少于2家民营资本。现在所选的这些民营资本,仅仅是参与试点的筹备工作,下一步将按照三中全会关于加强监管和具备条件的改革要求,依法通过对股东的资质审查以后,再依法申请发起设立银行。这5家银行的试点,将按照成熟一家审批一家的原则来审慎地推进,至于说这些银行什么时候能够挂牌营业,主要取决于这些银行的条件是否成功。也就是说,挂牌营业的时间主要还取决于这些试点银行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