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
人民网北京3月11日电 (人民网前方报道组)3月11日晚,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办主题为“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司法公信”的网络访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春梅、陕西省凤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喜玲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进入直播页面】
杨克勤表示,从司法实践来看,对民事案件实施监督,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主要从执法理念、工作格局、监督手段、加强沟通四方面入手。
杨克勤说,首先,从执法理念上要有一个大的调整。过去比较重视刑事诉讼监督,现在要逐步调整到刑事和民事并重,甚至要把更多的精力投放到民事诉讼监督上来。
第二,积极构建“大民行”工作格局。民事诉讼活动非常的复杂,检察机关不仅是民行检察部门在履行这个监督职责,现在控申、反贪、反渎等部门也主动参与进来,在内部形成民事诉讼监督的合力。
第三,充分运用各种监督手段。比如说,对一般的程序违法,我们可以提出检察建议;对实际有错误的,提出抗诉;对司法人员在诉讼活动当中的违法违纪,要建议更换办案人;发现有徇私枉法的,就要反贪、反渎部门配合,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几种手段综合运用,形成了强大的监督合力。
第四,我们和法院加强沟通,大家形成共识,一致认为“监督就是支持”,要让大家把这个理念牢牢的树立起来。遇到一些具体问题,大家可以在一起多沟通,发生问题及时提出来,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到诉讼活动当中,确保案件的审理结果是公正的,让当事人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整个的司法公信就会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