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
人民网北京3月11日电 (人民网前方报道组)3月11日晚,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办主题为“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司法公信”的网络访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春梅、陕西省凤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喜玲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中国广播网网友“挥拳而立”问,去年底,“看得见的正义”中央采访团赴湖南检察机关采访,获悉湖南省检察机关在践行群众路线、创新工作举措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请问游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其中司法体制改革势在必行,湖南省检察机关将采取什么措施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游劝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司法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的目标,也是重要的司法内容之一。
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三者概念之间的关系我是这样理解的:公正是我们的目标,依法也好、独立也好,目的都是让案件处理地正确,符合人们的愿望,符合法律的要求。所以我觉得公正是我们的目标,是目的。依法是原则,通过法律的实施,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运行,达到公正的目的,就是实现这种目的意义上的公正。依法是一条路,我们讲依法要实现公正,他就排除“江湖”的手段,排除“罗宾汉”的方式。通过法律的正常运行,达到目的。因此说依法是很重要的原则。独立是很重要的条件,没有独立,各方面的干扰在,公正就谈不上。所以独立是依法办事的保障,是实现法律要求的一个基本的条件。当然,独立并不是不要监督,更不是可以自行其是,这是两个概念。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三者之间是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缺一不可,这是我对三者之间的理解。
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这是我们改革的目标,我们还在改革当中。我们在这块所做的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自觉接受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严格的体现党的意志和主张,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的付诸实施,严格依法办事。
第二个方面,我们注重了执法的规范化,特别是严格按程序办事,规范执法。规范执法有一个好处就是一切以程序运行为重,他能够做到你想干扰,还不太好插手。在程序运行当中,一环紧扣一环,外部力量想要干扰比较困难。我们通过依法按程序办事来排除各种干扰,来达到公正的目的,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把执法办案每一个环节都规范化、程序化,一个一个环节往前推,外部势力想干扰就很难。
当然社会很复杂,我们要求司法工作者完全不受外界的影响,包括舆论的影响,那不太可能。但是可以通过规范化的程序运行,消解这些不正常的影响。
第三块就是我们强调在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过程当中,特别要强调自觉的接受监督。任何一个权力的运行,不接受监督,一定会走向他的反面,越是独立的权力,越容易走向反面。越是强调独立行使检察权,越要强调依法进行。我们有一整套的外部监督机制和内部监督机制,保障检察权的规范运行。我们特别要求我们每一级检察机关、每一个检察干警在执法办案环节,要习惯于在有监督的条件和环境下工作,习惯于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执法办案,这个问题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