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玉珍 人民网记者钟巧花摄
人民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钟巧花)“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的法律法规。”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玉珍认为,外来物种入侵是国际社会和我国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对防止外来物种入侵进行立法是维护生态平衡的法律保障。
张玉珍指出,我国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和政策体系尚不完善。目前有关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立法主要限于物种多样性的保护,生态系统多样性的保护虽有所涉及,但仍有许多空白,而基因多样性的保护和生物多样性的恢复及持续利用的规定则完全空白,要加快出台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法规。
“外来物种入侵是国际社会和我国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对防止外来物种入侵进行立法是维护生态平衡的法律保障。”张玉珍认为,健全外来物种的法律法规,依法防止外来物种入侵显得很有必要,而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的法律法规。与外来物种入侵有关的法律法规散布于《渔业法》《森林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中,很不利于外来物种的管理。
为此,张玉珍建议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的法律法规,加强外来物种入侵源头控制,规范外来物种引种的安全程序,明确相关主体在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中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各级政府的责任。
同时,鼓励进行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政策、制度创新,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政策体系。参照国家环保部的生态补偿资金形式,把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生态环境补偿政策范畴,建立新型的生态系统服务体系的经济补偿机制,通过财税体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和制度支持。特别是对国家确定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要加快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鼓励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维持和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