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闭幕会

  3月13日15时,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举行闭幕会,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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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闭幕会议程
    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俞正声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赞成2102票,反对1票,弃权4票,未按表决器7人。表决有效,通过。【详细】

    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通过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截至2015年3月7日下午2时,共提交提案5857件,提案委员会按照经济发展、政治法律、社会管理、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宣传、医疗体育、资源环境等14大类。大会闭幕后,全国政协将召开提案交办会,将大会提案送交承办单位办理,同时全国政协将开展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工作,进一步推动提案办理落实。【详细】

    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

        会议第三项议程: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经现场表决,赞成2094票,反对2票,弃权11票,未按表决器7人,表决有效,予以通过。【详细】

    俞正声宣布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闭幕

         各位委员、同志们,伟大的目标需要我们团结奋斗,艰巨的使命召唤我们开拓前进,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同心同德,扎实工作,奋力开创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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