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3月14日05:4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手机看新闻
今年2月4日,我国首例民政机关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甄砚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一些父母监护不能、监护不力的情况,公权力应该介入。
甄砚说,我国一直重视未成年人监护问题,但是相关规定散见在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不同的法律,存在立法空白。她建议,应当由国家设计监护制度,形成一个体现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立场的国家监护制度安排,明确规定相关条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更为优先地讨论、完善、出台涉及儿童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本报北京电 记者叶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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