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4日电(记者 贺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运行的重要力量,应该尽快卸下历史包袱,轻装上阵,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微观主体,在国际舞台上竞争壮大,对此,本届政协常委、中油财务公司总经理兰云升在他的提案中提出三条建议。
兰云升委员分析,近年来,国有企业抓住改革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取得显著成绩,规模体量快速增加,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带动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有68家国有企业进入世界500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102.12万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48万亿元。然而,与跨国公司相比,国有企业整体大而不强、投资管理效率低下、缺少核心竞争力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以2014年为例,全部国企的收入、利润等指标增速显著低于全国GDP增速,其中利润增速尚不及国内GDP增速的一半。国企整体资产回报率仅为2.56%,还不如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考虑到国企规模增长近2/3来自于负债增长,资产回报率远低于负债成本,发展的可持续性存在重大挑战。
兰云升委员建议:一是尽快彻底剥离国企办社会职能。企业办社会是造成政企不分、行政不透明不到位、国企定位不清、企业负担沉重的主要原因,政府应该下大力气,将本应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企业办社会接过来,彻底剥离国企相应职能和负担,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在此基础上努力精干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参与国际竞争。
二是多渠道支持国企减负。加强税费立法及监督,减少行政机关税费征收的随意性,提高税费合法性与透明度,加快清理重复性税费,减轻国有企业税费负担。同时,在技术升级改造、企业改制分流、战略性资产并购与处置等方面,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多渠道减轻企业改革发展压力,降低国有企业发展成本。
三是尊重国企市场主体地位。市场经济要求对所有经济主体“一视同仁”,过宽过细的行政干预是造成市场不公的主要原因,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就必须约束政府那只“看得见的手”,让它在法治权限内行动,而让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发挥决定性作用,使各类要素包括煤电油气电信乃至国企职工形成市场化价格(薪酬),使国企的市场主体地位真正落到实处。
对于造成国企经营管理不善、投资效益低下的原因,兰云升认为,历史包袱沉重、市场主体地位不完整、企业办社会负担加剧、税费比重过高不可忽视。
第一,国有企业历史包袱依然沉重。从改革之初到现在,尽管国企在裁减冗员、技术改造更新、精干主业等方面按照国家相应政策做了大量努力,但是由于政策统筹协调性差、连贯性不足,相关措施时断时续,改革并不彻底。从业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规模大、负担沉重。传统产业比重高,转产成本高、难度大。研发投入少、技术落后。与机制灵活、转型快、决策高效的民企外企相比,传统国企普遍存在决策链条长、人浮于事、超编超员、技术改造投入少升级慢、业务范围宽、主业不精不专不强等问题。特别是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裁员几乎成为国企改革禁区,大量的低效无效冗员既增加了国企人工成本,也降低了管理效率质量,加重了企业历史包袱。
第二,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不完整。尽管三十多年来始终强调国企改革要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四自机制”,建立市场化运行的现代企业,但是由于多年来政企不分现象仍然存在、政府对国企的干预仍然过多过细,国企的市场主体地位始终没有落实。在高管聘任、投资审批、煤电油气等要素市场定价,乃至员工薪酬等方面,政府管控过宽过细,严重束缚了国有企业的手脚,不利于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第三,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在加剧。近年来随着社会思潮变化和“改革发展成果要惠及广大人民”的要求,国有企业未能完全剥离的离退休、医院、学校等非营利性办社会项目,以及广场、公园、道路、图书馆、文化宫、社区服务中心等大量公共服务职能,支出水涨船高,日益成为企业新的负担。在很多地方,上述企业办社会机构多、分布区域偏远分散、社会依托性差,每年要消耗企业大量资金,其中有的大型中央企业相关费用超过百亿元。另外,维稳费用对部分国企而言也是一笔巨大的开支。
第四,国有企业上缴税费比例过高。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需要还清历史欠账和包袱,但是近年来好容易有起色的国有企业正日益成为各级政府眼中的“唐僧肉”,以各种名目征收的税费呈逐年增加之势。以石油石化行业为例,近年来除财政部先后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大幅提高成品油消费税、油气资源税增加超6倍、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政策以外,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了标准不一的各类行政法规,包括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5倍、提高水土流失补偿费和设施恢复费等地方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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