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赵艳红 实习生王晓宇)“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隐痛,应该说,所有的现代政府都应该面对这个问题。我们国家现在正在制定第一部反对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征求意见稿已经向社会公布了,按照现在的规划安排,我们希望今年下半年,差不多8月那次常委会希望提交审议,如果顺利的话,经过两、三次审议应该能够成型。”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傅莹在3月4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傅莹表示,反家暴立法,反映的是国家对弱者的关心,是用立法的形式来申明,哪怕是在家庭内部,哪怕是在家庭成员之间,也不允许暴力行为。
与此同时,公检法司4部门4日联合出台我国首个全面的反家庭暴力刑事司法指导性文件——《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其明确规定,家暴虐待可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家暴“正当防卫”将有准确认定、长期遭受家暴后杀害施暴人可定为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等。这也意味着家暴不再是家庭私事,受害者可以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家暴立法引发网友的广泛讨论。
网友“@一芙”:通过反家暴立法鼓励以德治家,保护妇女儿童,更以利于构建和谐幸福社会!傅莹好样的!
网友“@余珈琳”:中国的反家暴事业又向前迈进一步!
网友“@繁花笑”:反家暴立法,是用立法的形式来申明,哪怕是在家庭内部,哪怕是在家庭成员之间,也不允许暴力行为。
网友“天行健”:不应将家暴排挤到道德层面解决,法律应适用家庭成员之间的违法、犯罪,方能彰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网友“石头1小时前”:现在有的女的对男的家暴。不管什么家暴都要处理,要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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