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是最能凝聚人心的一个特殊节日。我国的春节休假时间应该适当延长,以满足当下的需求。”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旅游局副局长徐明正表示,目前春节法定休假3天的规定,已经与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不相适应,建议国家适当增加春节法定假日天数。
徐明正说,目前春节假期采取的是“3+2+2”模式,既法定假日3天加双休日2天加调休2天。由于春节假期时间较短,走亲访友和外出旅游的人群相互叠加、高度聚集,不仅造成了“一票难求”的春运难题,同时也使得春节期间交通堵塞、景区拥挤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日益凸显。因时间较短,七天假期也难以满足群众春节期间在家团聚及休闲度假的需要。
徐明正说,当前国人公共假日除双休日外,只有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及国庆节7个法定假日,共11天。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国民要求增加和延长法定节假日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徐明正表示,增加春节假期,可以顺应年俗,同时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走亲访友、旅游度假的内在需求,还有利于促进消费、拉动内需,也为群众错峰出行提供了条件。因此,他建议适当延长春节假期时间,并出两种解决方式:
一是增加法定假日时间。将春节法定假日时间从现在的3天延长到6-8天,加上双休日及串休,使春节假期达到10-12天。
二是在保持法定假日天数不变的前提下,减少职工个人年度休假时间增加春节假日时间来延长春节假期。通过减少职工年度休假天数3-5天,用来增加春节假期,加上双休日及串休,同样使春节假期延长至10-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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