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首次用“親”“清”定調新型政商關系

人民日報全媒體平台記者 楊麗娟

2016年03月04日20:02  來源:人民網
 

3月4日下午,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看望參加政協聯組會議的民建、商聯委員,在講話中首次用“親”“清”兩字定調新型政商關系。

習近平指出,對領導干部而言,“親”就是要坦蕩真誠同民營企業接觸交往,幫助解決實際困難。“清”就是清白純潔,不搞權錢交易。對民營企業家而言,就是講真話說實情建諍言,遵紀守法辦企業,光明正大搞經營。

“親”“清”兩字與之前表述過的內容,一起構成了習近平的政商關系論。

不要看到經商發財而感到悵然若失……如果覺得當干部不合算,可以辭職去經商搞實業,但千萬不要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還要利用手中權力謀取私利,官商結合必然導致官僚主義。

——上世紀80年代末,時任福建省寧德地委書記的習近平在柘榮縣考察時這樣告誡官員

這些年來,腐敗問題在一些經濟工作部門屢屢發生,對此我們要注重探索特點,尋求規律,切實加強腐敗多發領域和重要部位、關鍵崗位的廉政工作,要進一步完善制度,強化監督,努力把反腐倡廉工作做得更扎實有效。

——2004年7月26日,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的習近平在“之江新語”欄目發表的《對腐敗多發領域要加強防范》一文這樣寫道

領導干部手中握著權力,權力用得好可以用來干大事,為人民謀利﹔用得不好就會被污水沾染,有時不知不覺之中就會陷入了“溫水效應”之中。這樣的教訓是十分深刻的。領導干部一定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時刻注意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時刻注意自身的形象,干干淨淨地做人、踏踏實實地做事,真正做到為民、務實、清廉。領導干部不僅自己要廉潔自律,主動接受黨組織和廣大干部群眾的監督,而且還要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指導推進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形成良好的風氣,切實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2007年1月24日,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的習近平在“之江新語”欄目發表的《要“干事”,更要“干淨”》一文中這樣寫道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反腐敗斗爭的不斷深入,一些以權謀私、權錢交易案件的作案手段更加隱蔽、形式更加多樣。《規定》的頒布實施,為當前查辦此類案件提供了法規政策依據,有利於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的深入開展,體現了黨中央對廣大黨員干部的關心愛護。

——2007年6月15日,時任上海市委書記的習近平在傳達《中共中央紀委關於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精神時這樣指出

現在的社會,誘惑太多,圍繞權力的陷阱太多。面對紛繁的物質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賓,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劃出公私分明的界限。公務人員和領導干部,要守住底線。要像出家人天天念阿彌陀佛一樣,天天念我們是人民的勤務員,你手中的權力來自人民,伸手必被捉。心中要有敬畏,知道什麼是高壓線,想都不要想,一觸即跳,才能守得住底線。

——2013年3月8日,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江蘇代表團審議時指出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當干部就不要想發財,想發財就不要當干部。要堅決遠離各種“小圈子”、“小兄弟”,堅決杜絕低俗的投桃報李的行為。有的領導干部跌入腐敗犯罪的泥坑,原因就是交友不慎。孫悟空把唐僧放在那,用金箍棒劃一個圈,妖魔鬼怪就進不來了,自己要給自己劃一個圈。

——2014年5月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辦各單位班子成員和干部職工代表座談會上指出

現在礦產資源、土地出讓、房地產開發、工程項目、惠民資金、科研經費管理等方面腐敗問題頻發。領導干部插手工程項目、親屬子女經商辦企業問題突出。有的地方扶貧、涉農、醫保、低保資金都敢貪敢挪,而且拿這些錢來行賄買官,群眾的“保命錢”成了干部的“買官錢”,發達地區通過工程項目搞權錢交易,貧困地區貪扶貧救濟的錢,惡行令人發指!查處懲戒力度還要加大。

——2014年6月26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2014年首輪巡視情況匯報時指出

不可否認的是,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商品交換原則必然會滲透到黨內生活中來,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社會上各種各樣的誘惑纏繞著黨員、干部,“溫水煮青蛙”現象就會產生,一些人不知不覺就被人家請君入瓮了。

——2014年10月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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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潔妍、常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