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14日電(記者 劉茸)昨天下午,全國政協召開委員小組會,討論“兩高”工作報告。民建中央委員、民建陝西省委副主委周新生提出,應當加強對行賄者的法律制裁。
去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對貪污腐敗受賄者的刑法制裁,而今年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也指出,2015年查辦受賄犯罪13210人,查辦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圍獵”干部等行賄犯罪8217人。
周新生委員表示,現在對行賄者的處罰比以前嚴厲,如在全國、省一級層面,在高官落馬案件中涉及到行賄問題的政協委員、人大代表,都有被勸退的,他認為,這也是一種制裁,隨著反腐敗力度加大,對行賄者還應該加大懲罰力度。
他說:“要建立良好的政商關系,打擊貪官必要,對行賄者制裁也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