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专题

政协委员马秀珍:《慈善法》有利于弘扬积极向善的价值观

2016年03月11日10:01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打印网摘纠错商城分享推荐      字号

人民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李岩)《慈善法(草案)》将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今天,全国政协委员、宁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主任马秀珍表示,《慈善法》审议通过后,将有利于弘扬积极向善的价值观,同时在法律层面的推出也会对公益事业的发展起到规范作用。

“《慈善法》历经10年,在一段时间停滞后,2013年又重新启动,通过两年的时间能够上会讨论,可以看得出国家对慈善事业是多么地关心。”马秀珍说,《慈善法》的推出可以带动全社会的积极向善,是一种正能量的全方位展现。

马秀珍认为,国家在法律层面推出《慈善法》,就是为了让无论是捐赠者,还是被捐赠者都可以做到有法可依,真正实现“捐者放心、受捐者安心”。

《慈善法(草案)》规定了,“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同时,对有关组织和个人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这意味着,《慈善法(草案)》并不支持不具有相应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对此,马秀珍表示,依托慈善组织来实现捐赠目的,肯定是主流声音,但有一部分老百姓看到受到伤害的个人,马上实施的捐赠行为是否就算“违法”了呢?“如果硬让老百姓去找一家慈善组织去捐赠,他们可能会觉得麻烦就放弃了。”

马秀珍希望,在《慈善法》审议通过后,出台相关的解释条款及细则,辅助《慈善法》的执行与完善。“也可以通过国家层面,建立庞大的慈善志愿者服务队,让更多的人可以很便捷地加入到慈善组织中,让每个人的善举都可以实现,让每一份爱都能落到实处。”

(责编:董婧(实习生)、常红)

我要留言

进入讨论区 论坛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超级专车

两会e客厅

动画解读十三五

两会9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