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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專題>>直播匯總>>財政部部長等談財政工作和財稅改革

樓繼偉回應“財稅改革低於預期”:舊觀念、利益藩籬干擾改革

2016年03月07日09:39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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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3月7日電 (人民網前方報道組)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中心今天上午舉行記者會,邀請財政部部長樓繼偉、部長助理許宏才就“財政工作和財稅改革”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記者提問:近期有學者擔心,財稅改革推進速度低於預期,對此您怎麼看待?另外,下一步將採取哪些措施來提高財稅改革的落地率?

樓繼偉:十八屆三中全會專門用了一章講財稅改革,確實我們非常努力,有些沒有達到,或者說比三中全會要求的進度適當地慢了一點。總的來說,我們是達到進度的,幾方面重要的改革:

一方面是預算改革。無論是預算編制和預算執行都貫徹《預算法》中的一些基本准則,比如先有預算后有支出,預算調整的程序,預算需要公開到什麼樣的細節,跨年度的平衡機制,比如說中期財政規劃,還有對債務,特別是地方政府債務的規范管理等等,我們都做了。有的方面還沒有完全達到預期。出現這種情況,一個是轉換過程中,大家的觀念還需要轉化,而且我們的全面深化改革也進入了一個攻堅期和深水區,舊的思想觀念、利益藩籬也是干擾改革實施的阻礙。確實,改革需要頂層設計之下堅決的推進,要啃硬骨頭。同時,還要增強各方面的協調,處理好各方面的矛盾。

如果說哪些方面沒有達到預期的話,稅制改革總的比我們原來預計稍微慢了一點,去年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就講到力爭完成營改增,去年沒有力爭到。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克強總理已經宣布5月1日全面實施營改增,給了我們時間表,沒有“力爭”兩個字了,也就是說,這是任務鞭策。總理去年講“力爭”,今年5月1日的軍令狀已經下了。其他的可能還有,比如說要研究中央和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的改革,所謂事權和支出責任的劃分,這是個大事。原則上說,應當在稅制改革基本完成后再做,我剛才講了,主要稅種,營改增今年一定要完成。另外地方稅體系還沒有建立起來,房地產稅還是在我們配合有關部門在立法的階段,個人所得稅改革正在提出方案。其他一些地方稅的改革有的在進行,有的還在進展中。因此,中央和地方事權劃分和支出責任的劃分,這樣的改革是有前提條件的。再有,這項改革實際是說,財政部可以做一些頂層設計,但是大家不要忘記,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這樣講的話它涉及到國家治理,也不是財政部一家能夠解決,需要大家合力。

比如說已經在進行的司法體制改革,已經試點設立了兩家最高法院的巡回法庭。如果從中央和地方事權劃分來說,相應增加了中央的事權,最高法院巡回法庭不是地方的法庭,是巡回法庭,增加了中央的事權。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的改革,涉及到我剛才說到的國家治理的基礎,需要各方面共同推進。

這次政府工作報告,克強總理的報告中也講到了環境保護方面,講到了更加有力的食品安全方面的管理,其實都已經涉及中央與地方的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我講這些意味著,這是一個很大的系統工程,而且是一個頂層設計、各方面配合、協同推進的一個過程,也是漸進的過程。有的國家二百多年的歷史,逐步把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逐漸合理化,這些問題上不可能一蹴而就的。我也覺得,要說清楚,這是一個很復雜的過程。

(責編:趙恩澤、楊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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