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8日電(人民網前方報道組) 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中心今天下午舉行記者會,邀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李斌、副主任馬曉偉、副主任王培安就“實施全面兩孩政策”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記者提問:全面兩孩政策實施之后,社會撫養費的去留和如何征收備受關注,請問這個社會撫養費未來會不會統一標准或者下調?
王培安:大家都知道,全面兩孩政策前面有個前提,就是計劃生育國策要繼續堅持,繼續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就要繼續實行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根據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后,社會撫養費作為限制政策外生育的制度仍需繼續堅持。對於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前,也就是2016年元月1日之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已經依法處理完成的,應當維持處理的決定,尚未處理或者處理不到位的,由各省市自治區結合實際,依法依規,妥善處理。
2014年11月,國務院法制辦向社會公開征求了意見,擬將《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改為《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條例》,擬修訂《辦法》中的部分條款。鑒於全面兩孩政策實施以后,情形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根據變化的情況,還需要進行研究評估。據了解,已經修訂的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省份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地的實際,對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管理制度做出了一些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