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原副主任闞珂為你解讀慈善法
人民日報全媒體平台(中央廚房)記者 張璁
3月9日下午,慈善法草案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原副主任闞珂接受人民日報全媒體平台(中央廚房)記者採訪,就社會關注的相關熱點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慈善法草案說的“慈善”就是做好事嗎?
相關草案條文:
·本法所稱慈善活動,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以捐贈財產或者提供服務等方式,自願開展的下列公益活動……
闞珂:
慈善法草案所說的“慈善”最重要的特點有四個:
一是自願,因此過去一些層層攤派的做法是不符合慈善法的。
二是無償。比方說買彩票,雖然最后的錢是用來做慈善的,但就購買彩票的人來講,是有回報預期的,所以不是一種慈善。
三是財產一旦捐出就不能收回,因此法律對慈善組織和慈善項目剩余財產的處理做了規定。
四是非營利性活動。慈善組織募來的財產是社會公共的財物,可以用於投資使其保值增值,但不能在慈善組織的發起人、慈善組織工作人員內部去分配。
慈善法的“慈善”面向的是不特定的大多數人。隻針對一個人的“做好事”,不是法律設計裡談的“慈善”。
問:是不是以后個人不能募捐了?
相關草案條文:
·慈善組織可採取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組織形式
·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組織基於慈善宗旨募集財產的活動
·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會公眾和面向特定對象的定向募捐
闞珂:
的確,這部法律立法原意是個人不能直接從事募捐。那麼誰來干這件事?答案是慈善組織干。
過去的慈善就是一對一,現在的慈善是由雙方變成了三方:有捐助的,有受益的,中間則是慈善組織。
為什麼慈善法不希望個人來做這件事呢?因為個人募捐不透明,沒有一個規范的管理,對財產怎麼使用沒有約束,募來的財產與個人的財產難以劃清,不便於監督管理,因而現在其中已經出現了很多的問題。
但如果個人不是去募捐,而是自己掏錢去捐助行不行?當然沒問題,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做好事”。但是你不能拿別人的錢來做慈善,否則就會帶來很多問題。
問:有了慈善法,難道以后連自己向社會求助都不允許了?
相關草案條文:
·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個人基於慈善目的,可以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由該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募得款物由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管理
·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假借慈善名義或假冒慈善組織開展募捐活動,騙取財產
闞珂:
此前慈善法草案一審稿征求意見時,有人沒有理解到位,以為不允許個人去求助。其實慈善法不禁止個人求助,比方說個人自己或親屬遇到困難了,向社會募集一些錢以解燃眉之急,這樣的行為法律並不禁止。
但目前個人求助中已經出現一些糾紛。比如,捐贈的善款用不完怎麼辦?目前對於這種情況不適用慈善法,隻能適用合同法。因此,財物一旦捐出就成了受捐助者的財產,如果這些財物被揮霍,社會也隻能予以道德譴責。盡管個人求助行為慈善法並不禁止,但同時慈善法也予以不調整,而是把是否捐助的權利留給個人去判斷。事實上,慈善法立法更多的考慮是引導類似的活動通過慈善組織來做。
另外,社區內部內部互濟互助活動,由於彼此幫助時人們會有得到他人來日幫助的回報預期,因此這種“抱團取暖”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慈善,自然也不禁止。
問:慈善募捐需要獲取資格之后,以后在互聯網上該怎麼發起慈善募捐?
相關草案條文:
·慈善組織通過互聯網開展公開募捐的,應當在民政部門統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發布募捐信息,也可以同時在其網絡發布募捐信息
·廣播、電視、報刊以及網絡服務提供者、電信運營商,應當對利用其平台開展公開募捐的慈善組織的登記証書、公開募捐資格証書進行驗証
闞珂:
公開募捐的方式可以採取網絡募捐,但在要在民政部門統一或指定的網站上發布。另外,慈善組織可以在自己的網站上發布。換句話說,沒有募捐資格的網站是不能發布募捐消息的。
問:慈善法靠什麼鼓勵人們多從事慈善活動?
相關草案條文: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捐贈財產用於慈善活動的,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境外捐贈用於慈善活動的物資,依法減征或者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闞珂:
個人或者企業之所以捐贈,除了盡回饋社會的責任,另一個原因是政府對慈善捐助有稅收優惠。
慈善法草案關於稅收優惠是三個方面:
第一,慈善組織募集的財產以及其所經營、投資的收益,國家有稅收優惠政策。
第二,捐贈者,包括捐贈組織、捐贈企業、捐贈個人,也可以享受稅收優惠。
第三,受益人在接受慈善服務時,也有相應的稅收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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