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13日電 今天上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報告,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報告。
周強在介紹2015年深化司法改革情況時指出,推進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建設,實現工作重心下移。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創新工作機制,立足深圳、沈陽,在巡回區開展巡回審判,妥善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就地化解矛盾,解決群眾往來奔波、訴訟不便等問題。兩個巡回法庭共審結案件1653件,被群眾稱為“家門口的最高人民法院”。發揮改革“試驗田”、“排頭兵”作用,實行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和扁平化管理模式,提高審判質效。
推進跨行政區劃法院建設,解決訴訟“主客場”問題初見成效。為平等保護本地、外地當事人合法權益內排除各種干擾,積極推進跨行政區劃法院改革。北京市第四中級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級法院兩個跨行政區劃法院審結案件2961件。北京四中院推進行政應訴工作,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出庭率達到100%,推動行政爭議的實質性化解。上海三中院建立庭前釋明等制度,杜絕非法干預,案件審結后服判息訴率達到100%。
推進知識產權法院建設,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北京、上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審結知識產權案件9872件,專業審判水平明顯提升。創新機制,突出主審法官主體地位,探索審委會直接開庭審理案件。建立技術調查官制度,幫助法官查明技術事實。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探索把專業機構關於技術問題的意見寫進判決書,增強裁判公信力。
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提升審判質量效率。針對審判中存在的行政化、層層審批、權責不清等問題,出台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意見,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探索由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組成審判團隊辦理案件,提高辦案效能。嚴格落實對干預案件進行記錄問責的“兩個規定”。推行院庭長辦案常態化。堅持放權與監督相結合,院庭長不再簽發未參加審理案件的裁判文書,法官在職責范圍內對案件質量終身負責。相關試點法院審判質效明顯提升,上海法院法官人均結案187件,貴州試點法院法官人均結案數量同比增長2至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