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13日電 今天上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報告,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報告。
曹建明在回顧2015年主要工作時指出,我們自覺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制定服務經濟發展新常態28條意見,緊緊圍繞黨中央作出的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等重大部署履行職能,積極服務保障東、中、西、東北地區“四大板塊”協調發展,主動服務保障“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調發展和長江經濟帶發展“三大戰略”,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平等保護企業產權和合法權益。更加重視在司法辦案中對內資與外資、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一視同仁,確保各種所有制企業訴訟地位平等、訴訟權利平等、法律保護平等。准確把握法律政策,注意區分“五個界限”,即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的界限、改革探索出現偏差與鑽改革空子實施犯罪的界限、合法經營收入與違法犯罪所得的界限、單位犯罪與個人犯罪的界限、不正當經濟活動與違法犯罪的界限。更加重視改進辦案方式方法,堅持“三個慎重”,即慎重拘留逮捕企業管理者和關鍵崗位人員,確需拘留逮捕的,提前與涉案企業或主管部門溝通,幫助做好生產經營銜接工作﹔慎重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避免引發或加劇企業經營風險﹔慎重考慮辦案方式和時機,維護企業形象和聲譽。
促進規范金融秩序。突出懲治利用互聯網金融平台進行非法集資犯罪,起訴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涉眾型經濟犯罪12791人,依法辦理“e租寶”非法集資案等重大案件。會同有關部門深入開展打擊証券期貨領域犯罪專項行動,嚴懲內幕交易、操縱証券期貨市場犯罪。最高人民檢察院對馬樂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提出抗訴,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實刑並收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