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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司法保护在环境治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6年03月10日16:29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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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10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10日14时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以“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为主题,与网友在线交流。江必新指出,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对于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治理,司法有不可取代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江必新指出,加强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至少有四方面原因:

第一,在我们当下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现象普遍和大量的存在。大家从大面积的排污以及我们人民的生产、生活产品和用品不安全,越来越凸显了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现象的普遍性和严重性。 

第二,对于这类的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治理,司法有它不可取代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当然,对于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治理,行政机关发挥主导作用,但是他们也有他们的局限性。通过司法审判可以救济当事人的环境权益,通过损害赔偿制度来恢复生态,通过刑事、行政和民事审判,来制裁违法行为。所以,它具有不可替代性,这是司法保护具有不可替代性的作用。

第三,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从PM2.5、从雾霾的直接感受中,从对那些有毒食品的体验中,还从我们一些生态遭到严重破坏的那种现象中间,大家也越来越感受到我们环境必须受到保护,我们的生态必须要尽快恢复。

最后,我们加强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也是确保小康社会能够成功建成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小康社会绝不会建立在一个满目疮痍的被污染的景象中,所以要建成这个小康社会,生态环境的保护是必不可少的。 

谈到人民法院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的作用,江必新认为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第一,通过对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环境权益。制裁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第二,人民法院通过案件的审理,告诉公众和社会哪些行为是正确的,是有利于保护生态的,哪些是不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从而引领社会各界的行为选择。第三,通过司法审判,尤其是通过司法政策的宣示、司法解释的作出,对我们环境保护方面公共政策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同时,通过这个司法审判,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我们绿色发展理念的形成。

(责编: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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