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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沛東委員建議盡快制定“音樂產業促進法”

2017年03月05日23:02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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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徐沛東(右)在接受人民網記者羅旭採訪 人民網記者張志強 攝
全國政協委員徐沛東(右)在接受人民網記者羅旭採訪 人民網記者張志強 攝

人民網北京3月5日電 (記者 羅旭)2015年中國音樂產業市場總規已達3018.19億元,佔國家文化產業總體市場規模的8%。但是由於我國現代音樂產業體系還不完備、版權保護體系尚不完善、原創能力不強、高素質人才缺乏等問題,制約了音樂產業的進一步發展。全國政協委員、著名作曲家徐沛東在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表示,建議盡快制定“音樂產業促進法”,將音樂產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頂層規劃,使音樂產業成為拉動內需、促進就業、推動國民經濟增長的重要產業。

為此,徐沛東委員建議:

一、完善音樂版權保護體系、加大版權保護力度

有法可依是完善法制、完善音樂版權保護體系的第一步。在制定音樂產業促進法中,不僅要填補現有音樂版權保護法律法規上的漏洞,完善建立音樂版權注冊平台、明確音樂著作權人的權益范圍和歸屬等﹔還應該加大音樂侵權的違法處罰力度。就音樂侵權的民事責任、刑事責任、違反其他行政管理法規的行政責任等都應作出指引性規定﹔此外,通過立法加強消費者的“付費”意識、引導社會形成良好的音樂版權保護的輿論環境。

二、激發音樂原創力、繁榮優秀原創精品創作

在“內容為王,創意制勝”的競爭機制下,激發音樂的原創力、多出優秀時代精品,是制定音樂產業促進法的核心任務之一。在完善音樂版權保護體系的基礎上,進一步協調和監管電信運營商、音樂服務商、唱片公司、原創音樂人等諸多版權利益方的收益分配,以著力保護原創音樂人的權益,激發音樂創作、傳播各環節權益人的創作熱情和創新活力﹔並通過實施精品戰略,加強媒體導向和內容監管,鼓勵社會各界搭建原創音樂產出和孵化平台,借助賽事評獎、藝術基金等多種模式,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原創音樂創作生產,創作出更多源於生活、形式多樣、內容健康的優秀精品。

三、促進音樂產業資本的發展、建立完備的現代音樂產業體系

產業資本的活躍和產業體系的完備是現代音樂產業健康、快速發展的基礎。通過制定音樂產業促進法,搭建音樂產業授信與統貸平台、建立音樂企業無形資產評估體系,創新音樂文化金融服務平台﹔以打造優質音樂產品為核心目標,引導更多產業資本和政府財政引向優質精品項目、高素質專業人才教育、音樂原創和消費市場培育等領域。此外,通過打通音樂創作、演出、錄制、出版、發行、進出口、版權交易、教育培訓、音樂衍生產品等縱向產業鏈,連接音樂與廣播、影視、動漫、游戲、網絡、硬件播放設備、樂器生產等橫向產業鏈,基本形成完備的現代音樂產業綜合體系。

(責編:慎志遠、付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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