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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國百家談】

四川省高院院長王海萍:低成本、高效率的小額訴訟制度應該推廣

蔡靜

2017年03月08日10:26    來源:人民網-強國論壇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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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北京3月7日電 (記者蔡靜)今天,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王海萍做客人民網與中國法院網聯合推出的“法治中國百家談”全國兩會系列訪談,圍繞“小額訴訟制度”與網友在線交流。微訪談回放>>>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王海萍院長的議案是進一步完善小額訴訟制度。小額訴訟制度對老百姓有哪些好處呢?王院長用四川省的實際數據給出了答案,四年來,四川各基層法院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結案件14708件,其中,撤訴結案6647件,調解結案5153件,調撤案件總數為11800件,調撤率為80.23%,平均審理時間僅為19天。小額訴訟制度能有效降低當事人訴訟成本,及時定分止爭、降低社會管理成本、提升審判效能。低成本、高效率解決一場訴訟,這對老百姓來說是一件大好事。

  但是,小額訴訟制度面臨著適用數量少、比重低、作用發揮有限的問題。王院長分析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宣傳得不夠,二是適用標的額限制過於剛性的問題。她以成都市錦江區法院數據為例,2011年至2012年底,該院在試點期間,將標的額在5萬元以下的案件納入小額訴訟進行試點,受理225件,佔全部民事案件4.69%,平均審理時間僅17天,在便民和公正方面得到法官和當事人的認可。2013年1月1日新修改的《民事訴訟法》實施,四川省適用小額訴訟標的限額下降到1萬余元,該院受理的小額訴訟案件隨之大幅下降,由佔全部民事案件的4.69%下降至0.73%。四川省各地基層法院小額訴訟程序適用率也普遍很低。在當前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大幅上升、爭議金額普遍提高的情形下,通過小額訴訟程序適用,合理配置審判資源,改善司法供給,是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提高審判效率、確保司法公正的實際需要。

  王海萍院長表示,對老百姓有利的東西要推廣,因此要認真研究解決小額訴訟程序適用中的問題。在今年的議案中,她建議擴大小額訴訟制度的適用范圍,修改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最高法院確定小額訴訟制度適用標的限額。

(責編:張麗瑋、申亞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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