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09日04:5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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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环卫所路段班长谢智波代表:
我是一名一线的环卫工人,在城市里挥了19年笤帚。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存在于城市的角角落落,而我们的孩子也成为了游走于城乡之间的特殊群体。如今,我们一家人在城市里安家、扎根,医疗等社会保障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这几年,我感受最深的是工作环境和待遇的改善。环卫市场化改制使工资翻倍,我的工资从最初的600元涨到如今的2800多元。清扫机械化率的提高则减轻了工作强度。马路边也为我们环卫工人建起了专门的休息室。我的两个孩子在福州上学,未来也可以在这里参加高考。我们一家人住上政府分配的“廉租房”,每个月房租只要300元。很多以前只有城里人能享受到的福利,我们这些“外来户”也开始逐渐能够享受到。这样的生活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
(本报记者 何 璐 温素威整理)
河北省承德县下板城镇朝梁子村党支部书记杨秀华代表:
随着法治进程的加快,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已形成了养老保险、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与此同时,社会保障的立法工作也取得突破,社会保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出台,很好地维护了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可以共享发展成果。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设仍是较为薄弱的一环。应立足农村实际,根据农村社会保障需求制定农村社会保障法律体系。首先要优化制度设计。结合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实际状况来看,立法部门需加强农村养老保险、农民工社会保障、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还要将投保农民权益保护、保障制度间转换的规范化等问题都考虑进去。其次,要关注立法衔接,加强司法保护。此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良好运行还需要有关部门加大法律保障机制建设,加大农村社会保障司法保护。
(本报记者 史自强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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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 》( 2017年03月09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