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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团审议民法总则草案侧记:代表发言稿写满七页纸

人民网记者 吴纪攀

2017年03月11日14:41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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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代表团在审议民法总则草案。人民网记者吴纪攀 摄
江苏代表团在审议民法总则草案。人民网记者吴纪攀 摄

多年前,南京一位市民在医院输血感染丙肝,知情后诉诸法院。但在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的时间上与医院产生分歧,提起诉讼时已经超过两年时限,至今这个因病造成终生丧失劳动能力的市民也未能得到补偿。这是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徐安3月10日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民法总则草案时举的例子。

此番,民法总则草案把将现行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延长为三年。在徐安看来,这符合我国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有利于诚信社会建设,但“从司法实践看,有的民商事纠纷诉讼时效三年可能还不够,是否可进一步适当延长,希望今后不要因诉讼时效问题导致司法机关无法作为。”

“立法导向鲜明,符合时代特征,体现民本理念,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兼收并蓄。”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长缪瑞林表示,这次民法总则的编纂,从“通则”到“总则”一字之别彰显了时代变迁,无论是基本原则的确立、重要权利的保护,还是具体条文的修订、细节文字的表述,都对经济社会生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了有效回应。

徐安代表说,民法总则草案对法人进行新的科学分类,增加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合作经济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还在自然人、法人之后规定非法人组织,这都反映了我国社会形态的多样性和丰富性;把胎儿利益保护增加到自然人的民事权利之中,把限制民事行为的未成年人年龄下限从十周岁调整到六周岁,把遗嘱指定监护写进监护人制度有关条款,也反映了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意愿。

记者注意到,个人信息保护入法成为代表们审议的焦点。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如东县委书记潘建华说,从山东学生徐玉玉之死,到清华大学老教授被骗1700多万元,生活中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重大损失的悲剧屡见不鲜。“将个人信息权纳入民事权利谱系,对于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使公民免受非法侵扰,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现实意义。”他说。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丁荣余提出,实际生活中,大量个人信息在采集时可能是合法的,但信息收集人因某些原因而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毁损、篡改或丢失,所以要明确信息收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为此,在参考工信部2013年颁布《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相关条文的基础上,建议增加一款“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负责”,还建议明确个人有权监督、知晓个人信息的使用情况,并就行政机关收集保存的公民信息的使用范围进行限定。

整个审议过程,代表态度认真,发言踊跃,建议实在。已经65岁、满头银发的徐安连任两届全国人大代表,他手写的发言稿足足写满了七页纸。他说:“我作为一名即将完成职责使命的人大代表,对参与这项审议内心特别激动,也特别欣慰。”

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先后三次对民法总则草案进行审议,四次召开座谈会,三次将草案审议稿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两次将草案印送全国人大代表征求意见,还将草案印发中央有关部门、地方人大、法学教学科研机构征求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代表参与江苏代表团审议时表示,立法过程作了大量的调研,经过了长期的酝酿,吸收了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有非常坚实的基础,现在出台的条件已经成熟。

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纲,中国民法典时代即将开启。

(责编:张丽玮、李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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