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江西省農業廳廳長胡漢平 (人民網黃玉琦攝)
人民網北京3月8日電 (記者黃玉琦)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改進耕地佔補平衡管理辦法,建立新增耕地指標、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機制,所得收益全部用於脫貧攻堅和支持鄉村振興。如何探索建立新增耕地指標、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機制,真正做到“取之於農,用之於農?全國政協委員、江西省農業廳廳長胡漢平在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建議,加強頂層設計,在國家層面制定耕地佔補平衡指標交易收益分配管理辦法中,統籌考慮高標准農田建設新增耕地,指標收益用於壯大村集體經濟。
胡漢平說,這些年,隨著全國各地大規模建設高標准農田,不僅極大改善了農業生產條件,也衍生出了“兩塊地”的問題,這其中“一塊地”是可看得見的新增耕地,留在村集體經濟組織﹔而另外“一塊地”是隱性的新增耕地指標,其轉讓收益本應留在村集體經濟組織,但現實是各地現有的耕地佔補平衡指標收益政策,要求出讓收益全部繳入縣級以上財政專戶,作為受益方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其利益卻未作明確規定,導致高標准農田建設新增耕地指標收益,村集體經濟組織難以從中直接受益,弱化了村集體組織的號召力、凝聚力和戰斗力,直接影響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
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要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保障農民財產權收益,壯大集體經濟。今年中央1號文件也明確提出,要積極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改進耕地佔補平衡管理辦法,建立高標准農田建設等新增耕地指標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機制,將所得收益通過支出預算全部用於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和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胡漢平告訴記者,據《中國農村經營管理統計年報(2016年)》對55.85萬個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經營性收益低於5萬元以下的佔比達85.1%,其中年無經營性收益的“空殼村”佔比高達51.5%。因此,“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是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舉措。”胡漢平說。
如何探索建立新增耕地指標、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機制?胡漢平委員提出了三個方面的建議:一是加強頂層設計,在國家層面制定耕地佔補平衡指標交易收益分配管理辦法中,統籌考慮高標准農田建設新增耕地指標收益用於壯大村集體經濟,以及高標農田建設等項目的后期管護。
二是建議優化資源配置,建立全國統一的交易平台,擴大耕地佔補平衡指標交易范圍,統籌解決欠發達地區發展村集體經濟資金不足和發達地區新增耕地后備資源不足的問題。
三是建議盡快出台高標准農田新增耕地核定國家技術規范,統一驗收、上圖入庫,確保新增耕地數量真實、質量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