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如何拴心留人(議事廳·鄉村振興)

本報記者  潘  躍  鄭海鷗  楊  昊  邵玉姿

2018年03月11日05:1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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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勵各類人才在農村廣闊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華、大顯身手,打造一支強大的鄉村振興人才隊伍。

  

  楊德才委員(南京大學商學院經濟學系主任):

  習近平總書記到山東代表團參加審議時提出,要打造一支強大的鄉村振興人才隊伍。近年來,農村勞動力不斷向非農產業轉移,農業生產人員老齡化、后繼乏人問題突出。

  因此,打造鄉村振興人才隊伍,培育愛農業、懂技術、善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就顯得更加必要。作為培養新型職業農民的載體,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帶動農戶實現與現代農業有機銜接方面有不可替代的優勢。建議通過發展各種經濟合作組織,全面提升農民在市場上的競爭力、話語權。其次,注重培育新型職業農民,並將其打造成為鄉村振興的主體,加大對鄉村現有規模戶、專業戶的培訓力度。

  蘭臻代表(福建漳州市實驗小學黨委書記):

  當前鄉村教育仍是均衡教育短板中的短板,鄉村要拴住心、留住人,就必須加快實施鄉村教師培育工程,充實鄉村教師隊伍資源。

  一方面,針對鄉村小學專任教師結構性缺編,建議定期定向培養緊缺專業的鄉村小學教師﹔另一方面,針對偏遠地區鄉村小學,建議在鄉村教師編制管理上給予政策傾斜。同時,建議提高鄉村教師工資待遇、伙食補貼、交通補貼等,解決好其住有所居、老有所養、幼有所教等問題。此外,鄉村教師能力素質的提升是長期的過程,可開展針對鄉村教師的精准培訓,通過“跟班學習”“高級研修”“名校名師送教下鄉”等途徑提升鄉村教師綜合素質。

  鄭鈜委員(致公黨四川省副主委):

  習近平總書記提出,要在鄉村形成人才、土地、資金、產業匯聚的良性循環。要形成資金匯聚的良性循環,建議加快推進農村金融立法。農村金融立法適用范圍不應僅限於“農業金融法”,而應將立法對象確定為農業、農村和農民發展的全要素、多領域金融供給、金融服務、金融監管及相關權益保護。

  農村金融立法橫跨農村、金融和立法三大領域,建議按照農村金融改革需求配置立法資源,暢通與涉農企業、個人和社會的溝通渠道,既注重農村金融的專業屬性,又重視立法的規范和技術要求,不斷提升農村金融立法質量。


  《 人民日報 》( 2018年03月11日 11 版)
(責編:沈泉池、閆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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