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潘 跃 郑海鸥 杨 昊 邵玉姿
2018年03月11日05:1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杨德才委员(南京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系主任):
习近平总书记到山东代表团参加审议时提出,要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近年来,农村劳动力不断向非农产业转移,农业生产人员老龄化、后继乏人问题突出。
因此,打造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培育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就显得更加必要。作为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载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带动农户实现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建议通过发展各种经济合作组织,全面提升农民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话语权。其次,注重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并将其打造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加大对乡村现有规模户、专业户的培训力度。
兰臻代表(福建漳州市实验小学党委书记):
当前乡村教育仍是均衡教育短板中的短板,乡村要拴住心、留住人,就必须加快实施乡村教师培育工程,充实乡村教师队伍资源。
一方面,针对乡村小学专任教师结构性缺编,建议定期定向培养紧缺专业的乡村小学教师;另一方面,针对偏远地区乡村小学,建议在乡村教师编制管理上给予政策倾斜。同时,建议提高乡村教师工资待遇、伙食补贴、交通补贴等,解决好其住有所居、老有所养、幼有所教等问题。此外,乡村教师能力素质的提升是长期的过程,可开展针对乡村教师的精准培训,通过“跟班学习”“高级研修”“名校名师送教下乡”等途径提升乡村教师综合素质。
郑鈜委员(致公党四川省副主委):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要形成资金汇聚的良性循环,建议加快推进农村金融立法。农村金融立法适用范围不应仅限于“农业金融法”,而应将立法对象确定为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的全要素、多领域金融供给、金融服务、金融监管及相关权益保护。
农村金融立法横跨农村、金融和立法三大领域,建议按照农村金融改革需求配置立法资源,畅通与涉农企业、个人和社会的沟通渠道,既注重农村金融的专业属性,又重视立法的规范和技术要求,不断提升农村金融立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