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東:個稅起征點提高,朋友圈喜大普奔,你受益了嗎

2018年03月06日18:56    來源:人民日報中央廚房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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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掌聲不斷。有一個掌聲點,來得有些突然,更讓公眾喜出望外: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提高!李克強總理的報告,又一次讓大眾心裡暖暖的。這是最近5年來,首次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及關於個人所得稅的改革表述。

更為重要的是,在提高起征點的同時,還要將“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專項費用可扣除”,這一點,有些超出大家預期。

政府工作報告關於提高個稅起征點的表述,贏得一片叫好。

微信朋友圈一片叫好“終於,個稅起征點要提了!”“定了,降個稅!”“喜大普奔啊!”

那麼,工薪族如何反應?企業如何反饋?專家們又如何評說?東姐立即出動採訪,為您一一道來。

提高起征點+專項扣除,順應民意,改革進了一步

“個稅起征點提高,真的符合民意”,泰隆銀行上海分行張小樂說,“這對企業招人有很大好處。”他舉例說,招一個員工,如果月收入4000元,還要交納個人所得稅,應稅額是:4000元—3500=500元。如果提高起征點,這500元的個人所得稅就不用交了。這的確可促進就業,減輕員工負擔。

“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這是長期以來的改革辦法”,上海財經大學教授、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院長胡怡建說。

他介紹,提高個人所得稅起點已有三次。1994年,我們國家統一了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起征點是800元。當時,人均工資收入才幾十元。800元的起征點,還是比較高的。

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收入的增加,通漲的持續,800元已顯得太低。所以,國家第一次提升起征點,由800元提升到了1600元,幾乎翻了一倍﹔第二次又由1600元提升到了2000元﹔2011年,又由2000元提高到了3500元。

“每幾年提高一次起征點,似乎是個人所得稅改革的習慣辦法”,胡怡建說,“這樣的改革,實質是保障中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開支,減少因為通脹產生的實際收入減少,這是重要舉措,意義很大。”

他說,每年都有代表委員提出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提高的提案、議案。此次將個人所得稅正式納入政府工作報告,作出安排,這是政府順應民意的體現,值得點贊。更可貴的是,這一次改革更進了一步,不僅提出起征點提高,而且提出專項減扣,這使個稅征收又有了差異化。

“專項減扣,這是一個新做法,打破了習慣思維。個稅起征點提高,是個統一標准,但是,增加專項減扣后,每個人的個稅負擔會出現差異,如果有子女教育,可以再減少征收額﹔如果有大病,還能減少征收額,個稅起征點更加的彈性了。”胡怡建分析。

這樣的做法用數字表達更加清晰:

過去的個人所得稅納稅額=(工資收入—起征點)*稅率

改革后的個人所得稅納稅額=(工資收入—起征點—專項抵扣)*稅率

假設工資收入是7000元,如果沒有專項抵扣,大家的納稅額是一樣的,現在增加專項抵扣,同樣的收入,可能應稅額就會不同,有的人可能會減扣子女教育,有的可能會減扣大病費用,這更體現了對弱勢群體的保障和補償,雖然可能數額會不大,但思路是好的,胡怡建說。

本輪稅改,預計受益面會再度擴大。(資料圖片)

面對兩難選擇,優先減輕中低收入人群負擔

劉好是個中年白領,與東姐談及個稅起征點提高,第一句話就說:“這一次步子可否再大點?讓大家幸福感更強些?”他道出了公眾的企盼。

胡怡建分析,從過去看,提升比例每次各不相同。第一次由800元提升到1600元,翻了一番﹔第二次由1600元提升到2000元,隻增加了25%﹔第三次,由2000元增加到3500元,增加了75%,這次會提到多少?

對提升比例要實事求是,不是越高越好。胡怡建以為,“這不是數字的問題,而是我們稅收結構決定的。”

直接稅收與間接稅收,是國家稅收的兩大類型。美國大幅減少個人稅收后,大家普遍對中國的個人稅收減少抱有期待。但事實上,中國與美國的稅收結構是不同的。美國的直接稅收——個人所得稅等佔比很高,佔到整個稅收的40%。而中國的個稅收入隻佔整體稅收的8%左右。從這個佔比看,美國降低個人稅收是有空間的。美國降低富人稅收,中國降低窮人稅收,這是兩種不同的思路。

這就有一個兩難的矛盾選擇,一方面,我們直接的稅收(以個人所得稅為主)佔比偏低,按理應該提高,但是,它又涉及更多中低收入人群,應該有所減少。在這樣的基礎上,政府順從民意,再次減低個稅納稅額,這是為民謀福利的具體舉措,難能可貴。

然而,即使減稅涉及的是中產階層或中低工薪階層,但目前我國中產階層人口相對於整體人口又較少。所以,如果從公平的角度來說,更重要的不只是提高個人所得稅免征額,而是應降低間接稅的征收,胡怡建說。

提高個人所得稅是一種路徑,更重要的還要降低間接稅收

間接稅是什麼?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院長、教授劉小兵以為,它指納稅義務人不是稅收的實際負擔人,納稅義務人能夠用提高價格或提高收費標准等方法把稅收負擔轉嫁給別人的稅種。轉嫁的體現是物價、商品服務等。比如說,增值稅就是典型的間接稅。企業交完了增值稅之后,通過價格,再向消費者收回來。企業是納稅人,但是,企業又可以轉嫁給其他人。

我們國家的稅收更多的還是體現在間接稅之上。劉小兵分析,當一個國家的稅收,70%以上是靠間接稅收回來的,這意味著,70%的稅收可能隱含在商品的價格裡面,是含在消費者消費支出的金額裡面。這樣的結果是:收入越高的人,消費支出佔其收入比重越低。相應地,他承擔的間接稅,佔他的收入比重就越低。

劉小兵舉例說,假如一個員工的月收入是4000元,他基本上月月光,存不了錢。在這4000元中,他的個人所得稅應稅額是500元,扣除個人所得稅后,他剩下的收入全部得花掉,而花掉的過程中,3000多元同樣要付出各種間接稅——增值稅。事實上,他的應稅額佔收入比就是100%。

如果另一個人月收入10000元,他每月隻花5000元,存款5000元,那麼,他收入的10000元中,扣除個人所得稅,他的應稅額為=10000元—個人所得稅—開支5000元,消費佔收入比就不到50%。消費佔比少,他付出的間接稅也就越少,這就是收入越高,承擔的間接稅卻更低的邏輯。

劉小兵認為,政府正採取更多手段減輕低收入人群的稅負。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減輕中低收入人群負擔的其中一種路徑,它的受益面隻有起征額以上的人受益,現在是3500元以上的人受益。不管起征點提高到多少,起征點以下的人受益幅度都不大。如果降低間接稅收,那麼所有的人都可以受益了。

東姐以為,從提高起征點,到增加專項抵扣,未來可能增加稅率檔次,也可能由個人征收向家庭征收轉變,再到降間接稅,個人稅收改革有望逐步推進。重要的是,改變正在進行之中,百姓得到的實惠越來越多……

(人民日報中央廚房·大江東工作室)

(責編:馮人綦、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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