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舉行記者會

憲法修改,推動憲法與時俱進完善發展

本報記者  張  洋

2018年03月12日06:2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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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新聞發布廳舉行記者會,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秘書處法案組組長、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法案組副組長、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鄭淑娜就憲法修正案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沈春耀介紹,審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共有21條。這次憲法修改的主要目的,就是把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國家根本法,體現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在總體保持憲法的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的基礎上推動憲法與時俱進、完善發展。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憲法,在黨內外、在全國上下已經形成廣泛的高度認同

憲法修正案明確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沈春耀說,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是黨和人民實踐經驗和集體智慧的結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的根本的理論指引,其政治意義、理論意義、實踐意義,在黨內外、在全國上下已經形成了廣泛的高度認同。所以,在憲法關於國家的指導思想中及時反映黨領導人民創新的最新成果,是我國憲法的一大特點,也是我國憲法制度發展的一個重要經驗。

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體現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根本性全面性時代性

憲法修正案在總綱第一條中增加規定: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沈春耀表示,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歷史的選擇、人民的選擇,此前“中國共產黨領導”在我國憲法中規定是非常明確的,憲法序言中一共出現過五次。此次作出進一步修改,是在原有的基礎上新的強化、深化和拓展,充分體現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根本性、全面性和時代性,具有重大的政治意義和法治意義。

新增“監察委員會”一節,必將進一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深入開展

此次憲法修改在第三章“國家機構”中新增了“監察委員會”一節。鄭淑娜表示,這是深化監察體制改革的需要。深化監察體制改革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做出的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政治體制改革,其中一個重要任務就是設立監察委員會。這次憲法修正案的相關規定就為設立監察委員會,並為依法行使職權、開展工作提供了憲法依據,也為制定監察法提供了憲法依據。這些規定必將進一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深入開展,能夠取得進一步的實效。

國家主席任期調整,是健全國家領導體制的重要舉措

關於國家主席、副主席任職規定的修改,是這次憲法修改引人關注的一個地方。沈春耀表示,在黨內外、在全國上下,過去一段時間以來,一直有這樣的意見,即中國共產黨章程關於黨的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任職任期的規定,關於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任職任期方面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關於國家軍委主席任職任期的規定,都沒有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規定,憲法關於國家主席的規定也應該採取一致的做法。

沈春耀說,對於我們這樣一個大黨、大國來說,“三位一體”的領導體制和領導形式,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最為妥當的。這種領導體制和領導形式是中國共產黨從長期執政實踐中探索和總結出來的治國理政的成功經驗。這次憲法修正案的相關修改完善,是健全國家領導體制的重要舉措,這種修改有利於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有利於完善國家的領導體制,也有利於黨和國家長治久安。

確立憲法宣誓制度,有利於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憲法意識,增強憲法自信

在回答憲法修正案中有關憲法宣誓的問題時,沈春耀表示,實行憲法宣誓制度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重要舉措,目的是為了教育和激勵國家工作人員忠於憲法,維護憲法,尊崇憲法,維護憲法權威。201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以立法形式作出了關於憲法宣誓的決定。兩年多來,全國各級國家機構的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都進行憲法宣誓。全國人大常委會也正式實行了這項制度。這次憲法修改把憲法宣誓制度確定下來,會對憲法的貫徹實施,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憲法意識,增強憲法自信,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更名為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有利於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

憲法修正案將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更名為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沈春耀表示,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憲法修正案草案過程中,很多代表都覺得這個舉措非常有意義,它貫徹體現了黨的十九大精神,即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推進合憲性審查,維護憲法權威,也有利於完善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的設置。這次憲法修正案有關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的規定,把法律委員會修改為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在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這個層面上首次出現“憲法”,是加強全國人大在憲法方面的工作的一個重要舉措。

關於設區的市的立法權的相關規定,有利於完善地方治理

憲法修正案對設區的市的立法權作出規定。鄭淑娜介紹,地方性法規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當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除了國家法律法規、省級地方性法規,亟須具有本地特點的制度規定,來完善本地區各個方面的發展治理。據此,十二屆全國人大對我國的立法法進行了修改,賦予所有設區的市立法權。截至目前,323個設區的市具有地方立法權,並制定了595部地方性法規。

立法的主體多了,層級也多了,如何保障法治的統一?鄭淑娜介紹,我們設了幾道防線:一是限權限,即地方立法權僅限於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和歷史文化保護范圍。二是不抵觸,就是設區的市在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時候不能與憲法、法律、行政法規,還包括本省的行政法規相抵觸。三是報批准,設區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規要經過省一級的人大常委會批准。四是報備案,設區的市的地方性法規要通過省人大常委會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備案。

《 人民日報 》( 2018年03月12日 03 版)

(責編:劉海天、閆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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