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持黨的領導提供強有力憲法保障

——訪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黃進

本報記者  魏哲哲

2018年03月13日05:1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打印網摘糾錯商城分享推薦     字號

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其中,充實堅持和加強中國共產黨全面領導的內容,是此次修憲的一個亮點,對此,記者專訪了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黃進。

記者:憲法修改是在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凝聚共識的基礎上進行的。在堅持和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方面內容的修改,意義何在?

黃進:憲法作為國家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是國家各種制度和法律法規的總依據。憲法修改是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這次憲法修改,為黨的領導提供了強有力的憲法保障。

黨的十九大報告在闡述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基本方略中明確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是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第一條基本方略,也是我國政治和社會生活的最高政治原則。

黨的十九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提出,建議將“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寫入憲法總綱第一條第二款。這一關於國家根本制度條文的修改建議,把黨的領導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內在聯系有機統一起來,是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推進憲法完善發展的重要舉措,是對馬克思主義政黨建設理論的運用和發展,也是對共產黨執政規律和社會主義建設規律認識的深化。

在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凝聚共識的基礎上提出這一修改建議,反映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願,體現了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對於鞏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斗的共同憲法基礎,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記者: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對於新時代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有何重大意義?

黃進:根據黨中央對憲法修改的建議,此次憲法修改,在憲法序言確定黨的領導地位的基礎上,進一步在憲法總綱規定的國家根本制度中明確規定“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的內容,使憲法關於“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的規定內在地包含“禁止破壞黨的領導”的內涵。

這樣,就能夠進一步強化黨的領導地位的憲法權威,有利於增強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堅持黨的領導、維護黨的領導的自覺性,有利於對反對、攻擊和顛覆黨的領導的行為形成強大震懾,並為懲處這些行為提供憲法依據。

此次憲法修改把“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寫入憲法,是從社會主義本質屬性的高度來確定黨在國家中的領導地位,有利於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實現全黨全國各族人民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一致。

這一修改也是把黨的十八大以來逐漸形成的、黨的十九大確立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載入國家根本大法,體現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必將為新時代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為新時代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 人民日報 》( 2018年03月13日 15 版)

(責編:李棟、閆嘉琪)

我要留言

進入討論區 論壇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特別策劃

    兩會進行時
    我為政府工作報告獻策
    民民跑兩會
    聽懂兩會
    捎句話
    人民網評
    健康中國人

兩會調查

    2018兩會熱點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