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薛祥為什麼提出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要堅持“四個必須”

2018年03月13日21:13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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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3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辦公廳主任丁薛祥在人民日報發表題為《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的署名文章,圍繞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進行了系統而深刻的闡述。

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指出:“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場深刻變革。”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著眼新時代,有效治理國家和社會,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

必須適應新時代有效治理國家和社會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們的黨、我們的國家、我們的社會已經並將繼續發生深刻變化,治國理政的任務更加艱巨,對黨和國家機構設置及職能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黨的十九大深刻把握黨和國家事業歷史性變革及其對組織結構和管理體制的新要求,明確提出要深化機構和行政體制改革,統籌考慮各類機構設置,科學配置黨政部門及內設機構權力、明確職責。

面對新時代新任務提出的新要求,黨和國家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履職能力與有效治理國家和社會的要求相比,還存在不少問題。這些問題,亟待通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對體制和機構進行調整完善,從根本上加以解決。

正是基於對形勢任務和實際問題的分析判斷,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要以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導向,統籌設置黨政機構,優化政府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統籌黨政軍群機構改革,合理設置地方機構,使黨和國家機構設置更加科學、職能更加優化、權責更加協同、監督監管更加有力、運行更加高效。認真貫徹《決定》提出的改革思路,才能加快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高效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順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有效治理國家和社會的目標,更好地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

必須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指出:“要使各方面體制改革朝著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這一方向協同推進,同時也使各方面自身相關環節更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提出的新要求。”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遵循這一要求,按這一要求去做。

這就要求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科學設置機構、合理配置職能、統籌使用編制、完善體制機制,進一步理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推動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發展。

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要堅決破除制約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體制機制弊端,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加強和完善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職能,調整優化政府機構職能,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同時,《決定》還在合理配置宏觀管理部門職能、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完善市場監管和執法體制、改革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管理體制、完善公共服務管理體制、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提高行政效率等7個方面指出了改革的具體路徑和方向。這些要求和部署,應當在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中全面落實。

必須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屆一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指出:“為人民謀幸福,是中國共產黨人的初心。我們要時刻不忘這個初心,永遠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奮斗目標。”這就必須加強制度建設,通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為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提供更有效的形式和更有力的保障。

適應社會主要矛盾變化,集中各方面力量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貫徹到治國理政全部活動之中,一項根本性舉措就在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

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決定》結合新的時代條件和時代特征,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作為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原則,要求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完善為民謀利、為民辦事、為民解憂、保障人民權益、傾聽人民心聲、接受人民監督的體制機制。認真貫徹落實這些要求和部署,黨和國家機構的工作效能和服務水平將得到提高,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將得到優化和強化,面向基層、服務民生的力量和資源將得到加強,從而更好滿足人民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方面日益增長的需要,更好推動人的全面發展、社會全面進步、人民共同富裕。

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在我國國家治理體系中處於領導核心地位。

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指出:“黨的全面領導是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根本保証。”《決定》還強調:“把加強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貫穿改革各方面和全過程,完善保証黨的全面領導的制度安排,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提高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要認真貫徹落實這些要求和部署,優化黨的組織機構,確保黨的領導全覆蓋,確保黨的領導更加堅強有力。

需要指出的是,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首要的是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各項工作,都必須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方向,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都必須有利於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科學形成、正確貫徹、全面落實。要圍繞這一重大問題,在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中找准方向和重點,該加強的加強,該調整的調整,該完善的完善,該改進的改進,不能有任何含糊和猶豫。

(責編:丁濤、黃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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