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憲法之樹常青

李唯實

2018年03月17日05:1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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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短幾天之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最新修正版已迅速出現在各大書店最顯眼位置,新一輪憲法學習潮火熱興起。為什麼了解憲法、學習憲法越來越成為普通人的自覺?因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展現著每一個公民與國家的根本聯系。

  這一次憲法修改,也產生了另一種積極的外溢效應,它促使更多人了解現行憲法何所從來。我國現行憲法經常被稱為“八二憲法”,於1982年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並公布施行。走出十年內亂不久的中國人,對於憲法治國安邦的意義,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八二憲法”制定后,當時香港不少報紙的社論、社評都指出,五屆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新憲法,是中國歷史上比較完備充實、完善成熟的憲法,是中國法治的依據。而經歷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憲,我國憲法不斷適應新形勢、吸納新經驗、確認新成果,有力堅持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有力保障了人民當家作主,有力促進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成為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基石。

  “憲法創制者給我們的是一個羅盤,而不是一張藍圖”。在保持連續性、穩定性與權威性的基礎上吐故納新,是憲法之樹常青的源泉。“八二憲法”本身是改革的產物,今天,全面深化改革的進程還在繼續,以憲法的完善推進全面深化改革,正深刻展現了法治邏輯與改革邏輯的統一。如果說1982年的中國,亟須制定一部“面貌一新”的憲法,來推動建立和完善新的制度,為國家各項事業的發展打開新的局面﹔那麼今天,經歷站起來、富起來、強起來的中國,則需要一部與時俱進的憲法,為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提供支撐。無論前者還是后者,都體現了法與時轉、治與世宜,都是中國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體現,都彰顯了憲法應有之精神。

  我們深深懂得,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進程中,法治永遠是堅強的后盾,而這種認識,從“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到“健全社會主義法治”的一字之改中就能體現出來。聚焦這一次憲法修正案,無論是堅持黨的領導、人大制度、統一戰線制度、憲法宣誓制度,還是國家主席任期制度、國務院管理制度、地方立法制度、監察制度,無不是對憲法的充實與完善,都有利於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加快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的制度保障。

  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我們既需要與時俱進、完善發展的憲法文本,更需要全面貫徹實施憲法的切實行動,自覺將其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隻有不折不扣貫徹以憲法為核心的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努力做憲法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才能更好地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更好發揮憲法在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中的重大作用。


  《 人民日報 》( 2018年03月17日 03 版)

(責編:劉海天、閆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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