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恒: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文化领域的立法五年来翻了一番

2018年03月12日10:19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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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12日电 今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吴恒、环资委委员吕彩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超英、副主任许安标就“人大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在回答记者有关“文化立法”的问题时,吴恒介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党中央关于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战略部署,大力加强文化法律制度建设,先后审议通过了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修改了文物保护法和档案法。在文化立法上五年来翻了一番。改变了文化领域立法长期以来较为薄弱的局面。

以下为记者会实录:

记者:我国文化方面的法律数量一直较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块短板,但是我们也注意到这两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了文化立法的步伐,通过了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等多部文化类的法律,我们想请介绍一下相关的情况。我们还想了解一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文化立法上将有哪些新动作、思路是什么?

吴恒:很高兴这位记者对我们国家文化立法的关注,从你的提问也看得出你对我们国家文化立法的情况也是了如指掌的。十八大以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文化立法工作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速度推进,正像你所说的一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之前,我们现行的法律体系中作为文化领域的法律文件俗称“三部半”,所谓“三部半”,就是我们有文物保护法、著作权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因为档案法有些人不以为它是属于文化领域的,所以我们说是“三部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加大了力度,先后审议通过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图书馆法,假如不算那半部的话,这五年就翻了一番。

在这五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修改了文物保护法和档案法,都是局部的。当然也顺便说一句,十二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为此也做了大量的工作。说到文化领域的立法,如这位记者所言,我们确实有很大的难度,因为文化立法不仅涉及政府的责任、涉及公民的权益,还涉及社会、机构以及公民等方方面面。大家都知道,文化不仅仅有行为彰显的属性,还有教化、引领社会进步,在全社会弘扬和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独特属性。在网络时代,在我们国家坚持对外开放的总体格局中,中外文化交融,各种特质的文化在社会中的表现使得我们对我国文化发展与引领,包括对涉及受众最广泛的公共文化服务进行顶层设计,确实非常必要,但也需要研究很多的问题,也有不少的难点。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涉及文化领域的立法做了很多工作,成效显著,我简单地表述一下。常委会贯彻党中央关于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战略部署,所以大力加强文化法律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还修改了文物保护法和档案法。改变了文化领域立法长期以来较为薄弱的局面,新制定的这些文化领域的法律,明确了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也建立健全了相应的一些管理制度,优化了服务功能,都做了一些具体的规定。同时,对于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人民群众精神食粮都是具有重要意义的。我们大家也都知道,十八届四中全会党中央作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定中,明确地提出要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这部法律也是列入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五年立法规划。同时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还有修改著作权法、修改文物法等。我相信这样的一些法律也都是我们社会所特别关注的。

(责编:温璐、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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