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胜明:通过监察法后 有关法律也将相应修改

2018年03月12日10:33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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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12日电 今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吴恒、环资委委员吕彩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超英、副主任许安标就“人大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在回答记者有关“监察法”的问题时,王胜明表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是重大政治体制改革,这场改革涉及检察院的职权调整和人员转隶。本次大会通过监察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审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也将相应修改。这样,法律之间才能和谐统一,才能为监察委员会、检察院行使职权提供进一步的法律保障。

以下为记者会实录:

记者:我的问题是,本次大会将审议通过监察法,监察法生效以后是否会与现行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相冲突?如何解决法律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解决监察委员会与检察院职权方面的关系?谢谢。

王胜明:谢谢记者的提问。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是重大政治体制改革,这场改革涉及检察院的职权调整和人员转隶。检察院的职权,特别是侦查权还有没有?有多大?必须依照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在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时已经作出衔接性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监察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审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也将相应修改。这样,法律之间才能和谐统一,才能为监察委员会、检察院行使职权提供进一步的法律保障。谢谢。

(责编:罗娜、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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