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19日05:3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周 强
男,汉族,1960年4月生,湖北黄梅人,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院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首席大法官。
1976—1978年 湖北省黄梅县独山公社周边大队插队知青
1978—1982年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
1982—1985年 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院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1989年 司法部政策研究室法规处干部、主任科员,法规司法律法规处主任科员
1989—1991年 司法部法规司法律法规处副处长
1991—1993年 司法部法规司法律法规处处长(其间:1993.03—1993.09挂职任广东省深圳市司法局局长助理)
1993—1995年 司法部办公厅副主任、部长办公室主任
1995—1995年 司法部法制司司长
1995—1997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1995—1996年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7—1998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
1998—2006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其间:2005.11—2006.01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经济体制改革专题研究班学习)
2006—2006年 湖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2006—2007年 湖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2007—2010年 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
2010—2010年 湖南省委书记
2010—2013年 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
中共第十六届、十七届、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张 军
男,汉族,1956年10月生,山东博兴人,1973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1973—1975年 吉林省农安县合隆公社知青、朱家园子大队革委会副主任
1975—1978年 共青团吉林省长春市委宣传部干部
1978—1982年 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2—1985年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1995年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综合处、刑事处书记员,刑事处副处长、助理审判员、处长、审判员(其间:1990—1991年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学习;1991—1992年挂职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济犯罪审判组副组长)
1995—1998年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1998—2000年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
2000—2001年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二庭庭长
(2000—2001年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1—2003年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1—2002年挂职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03—2005年 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2005—2008年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4—2006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在职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8—2012年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11.11明确为正部长级)、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2—2017年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2017—2018年 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
2018—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中共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中共第十七届中央纪委委员、常委,2012年11月增选为中央纪委副书记,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常委、副书记,2017年2月不再担任中央纪委副书记、常委。
(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 人民日报 》( 2018年03月19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