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法治,国家治理迈向新境界(金台锐评)

张  洋

2018年03月21日05:1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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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胜利闭幕的全国两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其中,修改宪法、制定监察法,并且多份工作报告对今后的法治建设作出一系列部署安排,这些都为全面依法治国标定新高度,必将推进国家治理迈向新境界。

  2018年3月17日,当选国家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的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循此回望,2012年12月4日,履新不到一个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庄严宣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这两个场景,一以贯之的一个主题: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尊重法律、厉行法治是必须牢牢把握的施政之要。

  过去的五年,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强调改革要于法有据,发挥法治力量;告诫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法治实践;要求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树立法治信仰……如果将全面依法治国放入改革发展全局,我们更能深入体会这一战略部署的重大意义。从简政放权不断深入,到民生事业逐渐完善,从经济改革大刀阔斧,到党的建设抓铁有痕,无不以法治作支撑、由法治来贯穿。我国社会之所以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一个关键因素就是法治权威的彰显。

  法治权威,不仅仅在于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更在于它是对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固化,是未来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的科学指引和强有力的规范、保障。多少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艰辛探索,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这些都在宪法法律上留下了辉煌印记,成为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宝贵资源。如今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明确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充实监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等等,正是体现新时代新要求、让宪法法律永葆生命与活力的现实需要,更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的重大战略举措。

  “法者,治之端也。”健全完善法治的过程,就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全国两会提出关于法治的一系列部署安排,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两会精神,更好发挥宪法法律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这必将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为人类政治文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人民日报 》( 2018年03月21日 17 版)

(责编:李栋、闫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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