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工程院院士、湖南商學院校長陳曉紅(劉鑫攝)
人民網北京3月8日電(劉鑫)女大學生是我國就業女性的主力軍,促進女大學生就業,是保障女大學生權益、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內容。2019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工程院院士、湖南商學院校長陳曉紅接受了記者的採訪,她指出,做好女大學生就業工作日趨緊迫。
陳曉紅表示,女大學生在就業過程中仍在一定程度上面臨機會、標准、薪酬、權益、行業等方面的不平等。但當前最突出、最核心的問題,是越來越多的用人單位在招聘時關注並詢問女大學生何時生育,並將之作為是否招用的重要考量和要求。
女大學生為什麼會面臨就業性別歧視?陳曉紅認為有兩大主因:“一是針對招聘性別歧視的法規和監管還不夠完善。我國雖有專門法律和制度保障女性的勞動權,但總體來看,用人單位侵害女大學生權益的違法成本偏低,法律約束力不夠,同時制度的執行度不夠,女大學生在遇到侵權問題時的維權成本相對較高。二是生育保險制度使用人單位承擔不小壓力。目前,我國有近一半就業人員沒有參加生育保險,這意味著這些人的生育津貼將由用人單位承擔。”
為此,陳曉紅建議:
一是推動法規完善,提升可操作性。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二十七條對就業歧視、直接歧視、間接歧視等作出更明確界定。將“就業歧視糾紛”納入民事案件案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六十二條中加以明確,推動暢通司法救濟渠道。
二是強化勞動監察,加大處罰力度。在《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中將對女性的就業歧視作為勞動監察的事項,推動勞動監察部門進行嚴格監察。加強對招聘過程中實施性別歧視的用人單位的處罰力度,建議按照勞動者在職工資的3-5倍來確定處罰數額,同時將單位納入社會誠信系統黑名單,提高其違法成本。
三是抵扣減免稅費,降低用工成本。對用人單位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社會保險費繳費和孕產期替工的工資在單位應繳稅收中抵扣﹔對錄用女大學生超過一定比例的用人單位給予稅費減免﹔把延長產假的工資納入生育津貼覆蓋范圍,以此降低用人單位招用女大學生的用工成本,減少性別歧視。
四是加強引導教育,把牢審核管理。高校應更加注重引導女大學生做好職業規劃與生育規劃,加強對社會性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增強女大學生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對進入校園招聘的用人單位的招聘信息進行審核把關,對有就業性別歧視現象的用人單位進行合理引導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