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11日電 (記者李彤)“經過一年的努力,河南高院依法受理並審結了一大批‘僵尸企業’破產案件,實現了降低成本、盤活資產、化解風險、推動轉型的預期效果。”今日,全國政協委員、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史小紅對人民網記者表示,省內“僵尸企業”破產審判工作開局良好,保障了區域內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順利推進。
史小紅表示,企業破產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作,除司法問題外,還涉及許多衍生社會問題。河南法院從內外部同時推進,一方面在法院內部聚力挖潛提升效率,另一方面與政府協調聯動解決難題。
她介紹說,在法院內部方面,首先是單位主要負責人帶頭辦案壓實責任。各受案法院按照河南高院黨組“院庭長必須帶頭辦理‘僵尸企業’破產案件”的要求,383件案件由院庭長辦理,在壓實領導責任的同時又壓實了直接責任,顯著提升了工作力度和效率﹔其次,是探索繁簡分流提升效率,一案一策、分類處置,通過繁簡分流、簡案快辦,案件審理周期大幅縮短﹔三是加強督促指導確保實效,省高院逐案建立台賬,施行項目化管理。
史小紅具體說道:“我們建立了通報、督導、約談三個層次的督促指導機制,對結案情況和各地工作舉措一周一通報,直接發各中院院長﹔對任務較重或進度不理想的法院現場督促指導﹔對進度仍不理想的地區,高院院長直接約談中院院長。”
與政府協調聯動方面,全省各級政府給予了法院堅強有力的支持,府院聯動及時、充分、卓有成效。
她說,一是對制約“僵尸企業”破產工作推進的重點難點問題明確解決對策。如對破產費用和社保費用缺口,明確各級財政應當予以保障﹔對難以處置變現的企業破產財產,明確由政府資產運營公司先行收儲﹔對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后因社保欠繳產生的滯納金,明確予以免除等。
二是法院、國資、人社等12家單位建立“僵尸企業”處置工作聯席會議機制,對遇到的問題及時共同研究解決,省高院每周匯總需要市縣政府或企業集團公司協調解決的問題,交省國企改革辦及時督促解決。
三是省政府明確市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市屬、縣屬“僵尸企業”破產處置的第一責任人,建立法院和政府領導“雙包案”制度,每個案件均確定政府和法院包案領導各一名,同向發力推進工作。順暢、高效的府院聯動機制,為“僵尸企業“破產處置創造了良好外部環境。
“下一步,河南各級法院將進一步深化府院聯動機制,協調政府有關部門落實好破產費用保障、社保補繳、瑕疵資產收儲等政策﹔加強破產審判隊伍專業化建設,指導全省法院建立健全符合破產審判工作特點的考核辦法﹔加強破產審判工作調研指導,對實踐遇到的疑難法律問題加強研究﹔保持督導力度,明確各地法院每月結案目標。” 史小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