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小红委员:加强“僵尸企业”破产审判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19年03月11日19:27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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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11日电 (记者李彤)“经过一年的努力,河南高院依法受理并审结了一大批‘僵尸企业’破产案件,实现了降低成本、盘活资产、化解风险、推动转型的预期效果。”今日,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对人民网记者表示,省内“僵尸企业”破产审判工作开局良好,保障了区域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推进。

史小红表示,企业破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除司法问题外,还涉及许多衍生社会问题。河南法院从内外部同时推进,一方面在法院内部聚力挖潜提升效率,另一方面与政府协调联动解决难题。

她介绍说,在法院内部方面,首先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办案压实责任。各受案法院按照河南高院党组“院庭长必须带头办理‘僵尸企业’破产案件”的要求,383件案件由院庭长办理,在压实领导责任的同时又压实了直接责任,显著提升了工作力度和效率;其次,是探索繁简分流提升效率,一案一策、分类处置,通过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案件审理周期大幅缩短;三是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实效,省高院逐案建立台账,施行项目化管理。

史小红具体说道:“我们建立了通报、督导、约谈三个层次的督促指导机制,对结案情况和各地工作举措一周一通报,直接发各中院院长;对任务较重或进度不理想的法院现场督促指导;对进度仍不理想的地区,高院院长直接约谈中院院长。”

与政府协调联动方面,全省各级政府给予了法院坚强有力的支持,府院联动及时、充分、卓有成效。

她说,一是对制约“僵尸企业”破产工作推进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解决对策。如对破产费用和社保费用缺口,明确各级财政应当予以保障;对难以处置变现的企业破产财产,明确由政府资产运营公司先行收储;对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因社保欠缴产生的滞纳金,明确予以免除等。

二是法院、国资、人社等12家单位建立“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对遇到的问题及时共同研究解决,省高院每周汇总需要市县政府或企业集团公司协调解决的问题,交省国企改革办及时督促解决。

三是省政府明确市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市属、县属“僵尸企业”破产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建立法院和政府领导“双包案”制度,每个案件均确定政府和法院包案领导各一名,同向发力推进工作。顺畅、高效的府院联动机制,为“僵尸企业“破产处置创造了良好外部环境。

“下一步,河南各级法院将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好破产费用保障、社保补缴、瑕疵资产收储等政策;加强破产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指导全省法院建立健全符合破产审判工作特点的考核办法;加强破产审判工作调研指导,对实践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加强研究;保持督导力度,明确各地法院每月结案目标。” 史小红说。

(责编:吴亚雄、张桂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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